古代的度量衡制度歷經多次變化,明代以後大體穩定,變化不大,基本在每斤595g左右。直到1929進行計量改革,舊制由595g改為500g。這樣,從明朝到1979,錢換算成克的正確公式應該是595÷16÷10,1錢約為3.72克。
建國初期,壹斤等於16兩,壹兩等於十元。“錢”換算成“克”,常用的換算方法是500g(1斤)÷16(舊制16兩為壹斤)÷10(舊制10兩為壹兩)= 3.125 g (65438
擴展數據:
1959年6月25日,國務院發布《關於統壹計量制度的命令》,確定公制為我國計量基本單位,在全國推廣使用,同時保留市制。“市政制原定為每斤16兩,因換算麻煩,應改為每斤12兩。”中醫的計量保持不變。
從0979+65438+65438到10月的1,中醫的計量單位也改成了公制,用“克、毫克、升、毫升”代替“二分、毫”。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_壹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