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人才培養目標公司的人才培養目標始終堅持“專業培養與綜合培養並舉”的人才培養方針,即公司培養專家型技術人才和綜合型管理人才。專家型技術人才是指在某壹工作領域具有較高技術水平的人才,綜合型管理人才是指在本單位或部門工作領域具有全面知識和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條人員培訓組織體系公司建立統分結合的人員培訓體系。職能部門和產品部門是人才培養的基地,負責人才培養目標的初步選擇和人才培養計劃的具體實施。人事行政部作為人才培養的組織協調部門,負責人才培養計劃,制定人才選拔標準和程序,確定人才培養目標,統籌安排培養計劃。
?第五條主要內容本管理辦法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戰略人才培養體系構成、戰略人才選拔、戰略人才培養模式、戰略人才培養方式、戰略人才淘汰與晉升。2.戰略人才培養體系的構成公司戰略人才培養體系由雛鷹計劃、飛鷹計劃、精鷹計劃、雄鷹計劃四部分組成。這四個部分共同構成了公司的戰略人才庫。
?第六條?“雛鷹計劃”旨在通過培養有上進心、樂於學習、勇於進取的新進大學生或在職普通員工,逐步成為部門的技術骨幹和業務骨幹。
?第七條“飛鷹計劃”本計劃旨在培養現有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和繼續培訓潛力的普通員工,使其逐步成長為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
?第八條“精英”計劃本計劃旨在培養公司具有進壹步培訓潛力的中層管理幹部,使其逐步成長為能夠獨立於公司的人才,為公司副總裁、董事等職位儲備人才。
?第九條?“雄鷹計劃”旨在使現有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負責人逐步成長為全能人才,為公司未來的戰略擴張做準備。通過以上四個計劃,逐步將學員培養成為公司關鍵崗位的接班人和後備人才。關鍵崗位主要是指公司根據當前或未來發展需要的壹些重要的中、高級崗位。後備人才主要是指壹些具有培養潛力,能夠替代公司中部分中高層崗位,以應對未來發展變化的人才。
?3、?戰略人才的選拔?
?第十項通過科學的測評,精挑細選出真正具有領導力或專業潛力的後備人才,以此樹立公司的用人理念,提拔人才。
?第十壹條符合遴選條件、進入戰略人才培訓團隊的員工必須能勝任現有崗位,具有較強的進取精神,並具有壹定的培訓潛力。
?第十二條選拔工具1、關鍵人才推薦表(見附件)2、個人職業錨(職業取向)問卷(見附件)3、管理者勝任力測評表(見附件)?4.職業滿意度測試(見附件)5。職業傾向測試表(見附件)
?第十三條公司戰略人才的選拔程序,人事行政部首先根據選拔條件和工具提出候選人名單,然後由總經理確認戰略人才庫入選人員名單。
?4.戰略人才培養模式為了滿足不同崗位的需求,結合員工的職業發展規劃,公司對戰略人才采取以下兩種培養模式:
?第十四條復合型管理人才培養模式對於復合型管理人才,公司采用寬口徑培養模式,即采用輪崗工作(不同系統)+掛職培訓(不同部門)+新項目工作+繼續教育相結合的方式。
?第十五條商務/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面向商務/管理專業人才,強調又紅又專,深入業務線和管理線進行培訓。公司采用跨線培訓模式,即采取業務或專業領域崗位輪換+項目工作+繼續教育+內部講師培訓等多種培訓方式。
?5.戰略人才的培養方式為保證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公司對納入戰略人才培養計劃的各級人員采取不同的培養方式。第壹部分:納入“雛鷹計劃”的人員和納入“雛鷹計劃”的後備人員,可以通過內部導師、在職培訓、外部培訓等方式進行培訓。詳情如下:
?第十六條內部導師按照公司內部導師手冊(另文規定)和公司內部導師管理制度(另文規定)對“雛鷹計劃”所列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七條在職培訓?凡列入公司“雛鷹計劃”的員工,必須根據公司“培訓積分管理制度”完成必要的積分。未在規定期限內累計培訓積分者,不作為公司戰略人才進行培訓。
?第十八條外部培訓根據公司培訓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雛鷹計劃”的戰略人才,均可參加公司支付費用的外部長期和短期培訓,但必須與公司簽訂相應的培訓協議。任何拒絕簽署培訓協議的人將不再被培訓為公司的戰略人才。第二部分:對於納入“雄鷹計劃”的人員,納入“雄鷹計劃”的後備人員可以通過內部導師、崗位輪換、在職培訓、外部培訓等方式進行培訓。詳情如下:
?第十九條內部導師按照公司《內部導師手冊》和公司《內部導師管理制度》對列入“雄鷹計劃”的人員進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