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識產權包括以下內容:
(1)專利權。專利權是授予發明人或者單位對發明創造成果依法享有的獨占、使用和處分的權利;
(2)商標權。商標是專門設計並有意識地置於商品或其包裝表面,幫助人們區分不同商品的壹種標記;
(3)版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依法對自己的文學、藝術、自然科學、工程技術作品享有的專有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3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第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意義是什麽?
1,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權益提供法律保護,調動人們在科學技術研究和文藝作品創作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它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傳播提供了法律機制,將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並應用於生產建設,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它為國際經濟、技術、貿易和文化藝術交流提供法律規範,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經濟發展;
4.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作為現代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我國法制、建設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