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壹個政治術語,指的是組織形式的制度,僅限於國家機關、企業和有上下級層級關系的事業單位。體制和機制的頭語和使用範圍不同:“體制”是指相關組織形式的制度,僅限於國家機關、有上下級層級關系的企事業單位。
制度是管理機構和管理規範的組合或統壹。不同的管理機構,不同的管理規範,結合起來就形成了不同的體系。簡而言之,制度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機構設置、隸屬關系、權利劃分等方面的具體制度和組織體系的總稱。
在中國,制度主要指集權制,即國家政策和各種法規的制定,官僚和軍隊的建立,各級官僚和軍官的任免,都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下令,或者將權力下放給各級政府,委托它們代理地區事務管理。
系統改革:
按照生產關系必須適應生產力性質的客觀規律,對不適應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國家經濟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進行改革。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的矛盾。
這個矛盾集中在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築中與生產力發展不相適應的壹系列相互聯系的環節和方面,而這些環節和方面又集中在經濟制度中。所以,我們的經濟體制改革,就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築中壹系列與生產力發展不相適應的相互聯系的環節和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