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發放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發放工資。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俗稱惡意拖欠工資);
以轉移財產的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逃匿或者未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後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