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校入學的基本要求是(不同學校要求會有壹些差異):
第壹,小學
年滿6歲且未上過壹年級的學齡兒童。
身體健康,寄宿學校會要求學生具備在寄宿學校學習生活的能力。
入學面試通過了。
二、初中
健康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寄宿學校會要求寄宿能力。
獲得區級以上優秀學生稱號者。
在各種活動中表現突出,獲得市級以上榮譽。
在母語為英語、法語、德語、日語的國家生活學習壹年以上者(限相應語種)。
經過學校初審,並通過“綜合素質測評”,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第三,高中(有些外國語學校不從高中招生,所有學生都是從中學直接升的)
在中考中取得規定成績的學生
在本省(市)有正式學籍的初三或高壹學生。
通過額外英語測試的學生。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
身心健康,無嚴重慢性病、傳染病和精神疾病。如癔病、哮喘、心臟病、夢遊、尿床、癲癇和抑郁癥。
英語基礎紮實,聽說讀寫能力強,能快速適應英語教學的學習環境。
有很強的自學能力,明確自己未來留學的目標。
自理能力強,適應寄宿生活和出國後的獨立生活。
認同學校的教育理念,不片面追求分數,不追求大學排名,不追求功利。
第四,大學
高考成績必須達到學校要求,擇優錄取。
考生(含自主招生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學業水平測試必須達到BB(含)以上,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選考科目水平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考生須參加省級招生辦組織的高考語文口試,並通過測試(未在省級招生辦組織口試的省區市除外)。
考生已通過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標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動詞 (verb的縮寫)研究生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候選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須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取得)。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以及可以通過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兩年後(畢業至錄取當年9月1,下同)或兩年以上,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須在學術期刊上發表兩篇或兩篇以上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同等學力的申請人通過初試後,需要在復試時嘗試兩門專業本科課程。
(4)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按照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5)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研究生報名前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接受學生免試的條件
(1)凡獲得免試錄取資格的考生,必須在教育部“全國免試服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並在系統中領取復試和擬錄取通知書。
(2)免試生必須符合報考專業方向的錄取條件,按時參加接收院校組織的專業復試。
(3)全國重點大學、省部級以上專業競賽及獲獎優秀學生、有海外留學經歷的學生和我校優秀畢業生優先報考,錄取後在獎學金評定、國際交流項目等方面予以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