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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的歷史演變過程是怎樣的?

根據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1996號文件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壹般來說,檔案是歷史記錄。

在我們了解了檔案的基本概念之後,我想和妳談談檔案的歷史,從而幫助妳更好地了解檔案的發展和演變。

檔案從產生到今天,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了。眾所周知,在遠古時代,文字出現之前,人類祖先通常以“打結刻契”的方式記錄狩獵、勞動、人口繁衍等事情。其實這就是檔案的雛形。至於“檔案”二字,明朝以前還沒見過,各個朝代的稱謂也不壹樣。商朝稱之為“書”,周朝稱之為“鐘”,秦朝稱之為“古書”,漢魏以後稱之為“文書”、“抄本”、“案”、“書”。根據現有史料,“檔案”壹詞最早出現在清康熙十九年(1680)的《聚聚珠》中。“銼”字在《康熙字典》中解釋為“橫木架銼”,意為木架;“案”字在《說文解字》中解釋為“幾屬”,有點像小桌子。由此,處理壹個事件的相關文件稱為案件,保存的正式文件統稱為“案件”或“卷宗”。“檔”和“案”壹起用,就是存放在檔案架上的檔案。檔案這個詞連續使用了300多年,現在已經成為壹個科學概念。它的定義仍然是本義的深化和發展。

檔案的載體形式也隨著歷史的變遷和科技的發展而不斷豐富。大家都知道“甲骨文”,是刻在動物骨頭上的早期象形文字檔案。通過對甲骨文的考證和研究,我們可以了解幾千年前的社會。

相信大家都從壹些歷史電影裏看到過壹些人物閱讀寫在竹木上的文獻和書籍的畫面。請註意,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竹簡檔”。早在殷時期,中國就開始使用竹子和木頭作為文件和書籍的書寫材料。直到西漢,國家公文和私人著述主要寫在竹簡和木簡上。2000多年來,竹簡的檔案在中國被發現過很多次,可惜大部分都失傳了。解放後,各地發現了許多戰國漢代的竹簡和記載。

商代晚期,出現了銅錫合金制成的青銅器。當時人們把刻在器物上的文字稱為“銘文”,後人也稱之為“銘文”。青銅器壹直使用到西漢。這些碑文長短不壹,從400到500字不等。其內容也非常廣泛,有的記載了各國的政治軍事活動和國與國之間的紛爭;有的記錄帝王的封號和個人接受過的各種祖訓、箴言;也有法律規定。這種青銅器銘文作為記錄文字和事件的檔案文獻保存下來,具有很大的文獻價值,為研究當時的社會歷史狀況提供了第壹手檔案史料。

還有壹種文件載體,出現在秦漢時期。那時,紡織業開始發展,生產薄絲。由於帛書具有質地輕薄、書寫方便、透光、易折易卷、易存易讀的特點,彌補了竹簡重量大、不便運輸、閱讀和保存的缺點。所以,在秦漢時期,我們大家在影視作品中經常看到的宣讀聖旨的宮廷文書,就是壹種帛書檔案。古代帛書檔案中,字畫都有左右或上下的木軸。閱後沿木軸卷起保存,再以檔案、書籍、字畫為保管單位,按古名仍稱“卷”。

至於紙的出現,自然就成了廣泛使用的文件載體。自近代以來,出現了其他形式的文件,如電影和照片。

近50年來,由於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電子檔案再次出現。所謂電子文件,就是能夠被計算機系統識別,以壹定格式存儲在磁帶、磁盤或光盤等介質上,並能在網絡上傳輸的歸檔電子文件及相應的配套軟件產品和軟件。

相信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會有新的材料供我們記錄各種有價值的信息。

當然,我們前面講的是文字、圖表、聲像等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是國家機構、社會團體和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技、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壹般來說,它們是法律規定必須收集和保存的“國家檔案”。根據檔案的屬性和科學管理的需要,檔案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別。比如按照來源可以分為國家機關檔案、企業檔案、名人檔案、家庭檔案等。按內容可分為行政檔案、訴訟檔案、科技檔案等。按記錄方式可分為文本文件、圖形文件、聲像文件、實物文件和電子文件;按時間可分為古代檔案、近代檔案和現代檔案。

那麽,是不是檔案與公眾關系不大?其實並不是。我們都很熟悉這樣壹句話,社會是由無數個家庭組成的,而每個家庭又是由我們每個人組成的。可以說,我們每個人從出生那天起,就與檔案結下了壹生的緣分。比如妳的出生證明就是妳的第壹個檔案!無論以後的幾十年,它都客觀地記錄了妳來到這個世界時的幾乎壹切:出生時間、性別、體重、健康狀況、是否順產、父母情況、接生的醫院、醫生、家庭住址,甚至妳的腳印。至於照片或者DV,各種學歷證明,日記或者工作筆記,各種獲獎證書,生病的病歷,結婚證,銀行存折,工作經歷證明,社會保險手續,甚至是在經營活動中買房、買車、購物、打白條、貸款的手續,整理保存後就是妳的個人檔案,也可以稱為家庭檔案。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國家檔案的構成,我們國家文化的傳承,我們國家歷史的書寫,都離不開中國人民,離不開我們國家的每壹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