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居住證時,租客要和房東協商,確保房東提供的居住證明和產權證齊全。租戶需要在社區事務中心完成房屋租賃備案。通過中介租房時,中介可以提供辦理服務。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社區居委會尋求幫助。樓主要協助辦理居住證。如果房東沒有房產證或者沒有登記,租客要拿著租賃合同去派出所咨詢。公安部門規定外來人員必須辦理居住證,樓主要配合。除了租客違規,不會影響房東。
居住證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近期壹寸彩色照片;
3、申請人的居住證明;
4.申請人的就業或學歷證明;
5.申請人的健康證明。
以上材料應根據當地公安機關的具體要求準備。
綜上所述,在辦理居住證的過程中,雖然不需要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但是租客需要和房東協商取得居住證明和產權證,完成社區事務中心的房屋租賃備案,必要時通過中介或社區居委會協助。如果房東信息不全,租客需要咨詢派出所,確保符合公安部門對外來人員的規定。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