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蟲有哪些種類?
昆蟲的分類昆蟲分類學是昆蟲學和動物分類學的壹個分支,是研究昆蟲種類及其異同、歷史起源,並在此基礎上建立分類系統,從而總結進化歷史、反映自然譜系的壹門基礎學科。其目標是建立壹個能反映系統發展的自然系統,為害蟲防治和益蟲利用提供科學依據。如果不先對昆蟲進行科學的分類,就無法對昆蟲進行科學的研究,從而影響其他研究成果的客觀性、可比性和可重復性,甚至給人類的生產生活帶來壹些損失。因此,學好昆蟲分類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第十五章昆蟲分類學的基本原則和方法第壹節分類學概述1物種概念及其發展物種是分類學的核心,是昆蟲學研究的基礎。正如恩格斯所說,“沒有物種的概念,整個科學就沒有了,科學的各個部門都需要物種的概念作為基礎……”。關於物種的定義,歷史上有過激烈的爭論和不斷的變化。約翰·雷(1686)首先將物種定義為同壹雙親的後代。CarolusLinnaeus在john ray等人的基礎上,將18世紀中期的物種定義為:“相同的物種,具有相同的形態,在自然條件下可以交配並生育正常的後代,而雜交是不育的”。這個定義以形態同壹性和雜種不育性作為物種劃分的標準,充分肯定了物種的客觀性和穩定性,但否定了個體間的差異和物種間的變異。CharlesDarwin)(1858+0858)提出物種是顯著的變種,是在性狀上有明顯差異的個體群體。他肯定了物種的可變性,提出了物種間的親緣關系,但對物種的穩定性強調不夠,甚至懷疑物種的客觀存在。恩斯特·邁爾(1969)提出:“壹個物種是壹個可以相互繁衍的自然種群,它與其他種群是生殖隔離的。”這個概念強調物種的生物學特征,突出種群的觀點,為亞種分類指明了道路。後來,邁耶(1982)將空間的觀點加入到物種中,將物種的定義修改為:“物種是由種群組成的生殖單位,與其他單位生殖隔離,在自然界中占有壹定的地位。”陳認為上述定義沒有提到進化的譜系地位,在1987中提出:“物種是進化的單位,是生物系統線上的基本環節,是分類的基本單位”。這個概念強調物種是可變的和不可變的,既闡述了物種是什麽,也闡述了物種與其他分類學目之間的關系。最近,我國昆蟲學術語審定委員會將物種定義為:“在生物體內具有統壹結構和適應範圍,並具有壹定地理分布的群體,能夠自我繁殖,並對其他群體呈現生殖隔離,代表生物群體發展的壹定階段。”雖然目前不同學者對物種的定義不同,但物種是生物分類的基本順序,是客觀存在的。2分類單位和分類單元是分類工作中的客觀操作單位,具有特定的名稱和分類特征。如特定的屬、特定的科、特定的目等。分類類別是由各種分類單元按照它們的等級排列的層次結構。分類學中有七個基本的分類目,包括:界、門、綱、目、科、屬、種。為了更加細化,在這些基本訂單元素之間往往會加入中間訂單元素,比如“子-”和“超-”訂單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