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出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算、現金登記、存款日記賬。
1.貨幣基金會計。
(1)辦理現金收付,審批有理有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簽署的收付憑證,核對並辦理付款收付。重大支出項目,必須經會計主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審核簽字。收付款項後,應在收付憑證上簽名並加蓋“已收”和“已付”字樣。
(2)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未填金額的轉賬支票的,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人姓名、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收款人在專用登記簿上簽名。逾期未使用的空白支票應交給簽發人。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章,並與存根保存在壹起。
(3)認真錄入日記賬,確保日結月結。根據填好的收付憑證,逐筆登記現金和存款日記賬,並做好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應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月末應編制銀行對賬單,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的余額調整相符。對於決算,要及時查詢。銀行存款余額要隨時掌握,不允許開空頭支票。
(4)保持手頭現金,保持有價證券。
(五)保留有關印章,登記支票的作廢。出納管理的印章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妥善保管和使用。但是出納開具的所有印章,不壹定都是壹個人保管。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進行嚴格管理,必須設立專門登記簿進行登記,並認真辦理支票的領用和註銷手續。
(6)核對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認真核對銷售業務的相關憑證,嚴格按照銷售合同和銀行結算制度及時辦理銷售結算,收取銷售貨款。如發生銷售糾紛和拒絕貸款,應通知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2.當前結算。
(1)辦理往來結算,建立清算系統,辦理其他往來賬戶結算業務。
(2)核算其他往來賬戶,防止壞賬損失。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壹切往來款項,應按單位和個人分別設帳,根據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逐筆登記,並經常核對余額。年度終了時,應將清單抄送領導或有關部門。
3.工資核算。
(1)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根據批準的工資計劃,會同勞動、人事部門,嚴格按照規定掌握工資、獎金發放情況,分析工資計劃執行情況。對違反工資政策,亂發津貼獎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領導和有關部門舉報。
(2)審核工資文件,發放工資獎金。
(3)負責工資核算,提供工資數據。按照工資總額的構成和工資支付的來源進行明細核算。根據管理部的要求,準備相關的工資報表。
4.登記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
定期檢查庫存,與銀行對賬,並準備銀行對賬表。
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的構成
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及其應用指南、政府會計制度、準則體系的通知或說明等組成。其中包括:
準則主要規定了經濟業務或事項的會計處理原則,會計要素變動的確認、計量和報告;
該制度主要規定了會計要素的記錄,包括政府會計科目及其說明、會計報表格式及其說明。
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各有側重,相輔相成,規範政府會計科目的核算。
今天對鄉鎮政府行政單位出納工作主要內容的解讀就在這裏。根據《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及報表》(財稅[2017]25號)文件中鄉鎮政府及其他行政單位執行的政府會計制度,出納等財稅人員只需按照政府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財稅處理。更多關於政府會計制度及其實際操作的信息,請訪問我們的網站選擇實用課程進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