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自然樂趣
與秦代石刻相比,秦代聖旨書法的第壹個特點是少而多,肅穆大氣。它把筆變成了方形,把彎筆變成了折筆,刻畫略顯隨意,不加雕琢,人物大小錯落,疏密有致。自由自在的寫作。但是,只要我們認為所有的刻石都是寫功德的,是為了樹立皇帝的權威,是為了讓所有的人景仰的,人民看到的就是令人肅然起敬的皇權和權力,那麽刻石上的文字壹定沒有草率的意思。聖旨雖然是皇帝親自頒布的,但基本上是以使用為目的,上面的銘文只是使用的附屬品,沒必要太規整。再想想,皇帝可以在泰山上祭祖,但不會整天把它壓得沈甸甸的,所以刻書人在寫字的時候自然不會考慮那麽多,也會放松很多。這就是現實條件的催化作用造成的文風差異。
(二)野性與文學性並存
秦代聖旨的第二個風格特征是幼稚,野性與文學性並存。所謂“文學性”,就是雅之風。作家有嚴格的規章制度,有很強的規範性和規律性。從秦文字就可以看出來,尤其是李斯寫的六塊石刻。“野”就是野性、天真、自由、燦爛的精神。野是野是驕,危是奇。
說起統壹計量,秦始皇,人們自然會想到刻在度量衡上的聖旨。秦二十六年詔書是“金字招牌”這壹古老遺風的延續,以此向社會宣示詔書,促進度量衡的統壹。聖旨會把聖旨的內容刻在金屬板上,這樣才能長久。秦皇詔書的刻字風格大體和東遊石刻相似。然而,由於金屬的堅硬,雕刻的風格變形了,它不像石雕和木雕那樣光滑,但它仍然是向秦篆學習的寶貴資料。錯落斜排、大小不壹的詔書,才是秦代書法的真實面貌。它天真爛漫,趣味盎然,為歷代的政治、經濟、文化、藝術提供了寶貴的物質基礎。對史學和書法史有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