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公告》為促進我國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繼續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壹。2021 1至2023年1 2月3 1執行以下增值稅退稅政策。(1)以下出版物實行出版環節增值稅100%退稅政策:1。中國* *和民主黨派各級組織的政府報刊,人大、政協、工會、* *共青團、婦聯、殘聯、科協的政府報刊,新華社的政府報刊。以上各級機構不包括其下屬部門。政府報刊增值稅退稅範圍為壹個單位的壹份報紙、壹份期刊內。2.專門為兒童出版的報刊,中小學生的課本。3.專為老年人出版的報刊。4.少數民族語言的出版物。5.盲文書刊。內蒙古、廣西、寧夏等5個自治區註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6種出版物。7.本公告附件1所列圖書、報刊。(二)以下出版物實行出版環節增值稅先征後返50%政策:1。各類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壹條第(壹)項規定的100%增值稅退稅的出版物除外。2 .本公告附件2所列報紙。(三)以下印刷制作業務實行先退100%增值稅政策:1。印刷或制作少數民族語言出版物。2.本公告附件3所列* * D * *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