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理解成全律法的意思是按著律法去做。這固然沒錯,但我們常忽視,若我們錯誤地理解或詮釋律法,造成的後果也是非常嚴重的,如耶穌就曾指責法利賽人,說他們勾引壹個人入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太23:15)
因為,若聖經被沒有學問、不堅定的人曲解,導致的結果就是自取滅亡。(參彼後3:16)
因此,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是非常重要的。
而耶穌所謂的成全律法,在猶太人看來,其實可以是指正確的解釋妥拉;而廢掉律法就是指錯誤的解釋妥拉。
正如耶穌曾責備法利賽人,說他們錯誤的解釋當孝敬父母這壹誡命,也即是廢了神的道。(可7:13)
錯誤的詮釋聖經、誤導人的行為,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即是廢了神的律法;而正確的詮釋聖經,才能使人行在神的心意中。
因此,耶穌說自己來是為了成全律法,也即是說他要澄清律法的真正意思,使人得以明白神的心意,活出神的美善與公義。
弟兄姊妹們,我們在神道的理解上花費了多少心力呢?我們是成全還是廢了神的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