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流派·語義學派
英國當代文藝理論家、詩人、語言學家理查茲首創的文學批評方法,後逐漸發展成為壹個理論流派。追隨這壹流派的,還有燕蔔蓀、利維斯、提洛特森等人。在批評實踐中,語義學派註重對於語言符號及其所指的對象之間關系的研究,如對“外延”、 “定義”等概念的研究。理查茲的《柯勒律治論想象》、 《修辭哲學》,燕蔔蓀的《七種歧義類型》等,就是語義學派的代表作。
理查茲在1924年出版了《文學批評原理》壹書。在該書中,理查茲全部否定了此前的文學批評理論。他認為,這些文學批評無非是“幾點猜想、提供訓誡、許多敏銳卻又孤立的觀察、若幹出色的臆測、過分講究修辭以及談詩而局限於實用、無了無休的詛咒、充滿著武斷、儲藏著不少偏見、奇想和編造、全部是神秘主義、壹點兒坦率的沈思、形形 *** 的不由正道的靈感、在‘須知’和‘概述’中放進了不少想象,等等。”
理查茲的反傳統的“語義學派”的批評理論,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語義學派認為文學的價值以心理學功利主義為基礎。他認為,人在各個方面基本上都不是壹個精神生靈,人是壹個利益系統。因此,說什麽東西好,無非就是因為它能引起沖動,並且滿足沖動的欲望。詩歌以及其他藝術,其價值就在於使人的心靈能夠在整體上獲得最大限度的滿足,在我們心中產生壹種任何其他經驗都難以產生的平衡狀態。其次,詩歌想象具有有機綜合能力,即可以把不相幹的東西聯系起來使之發生關聯。在理查茲看來, “詩歌是虛假陳述”,是想象的產物,詩歌的創作過程有兩個特點:第壹,對所有與被表達的情景相關的沖動具有異常的敏感或“警覺”;第二,把這些沖動組織成有條不紊的、和諧的整體。再次,語義學派認為,詩歌是壹種特殊的、與科學對立的語言形式。按語義學派的理論主張,語言有兩個根本不同的功能,即描述客觀世界的象征指代功能和情感功能,後者的最好例子是詩歌。也就是說,詩歌完全是為了喚起感情和影響態度。實際上,整個文學的價值完全在於運用語言的情感功能。最後,語義學派認為文學批評須以語義學為依據,因此他們非常重視語言符號及其所指的對象之間關系的研究。他們認為,語言與現實之間雖說有著本質的分離,但“詞語在某種意義上是事物的組成部分”。因此,語義學派堅持,詞是用來“顯示”事物的,詞的意義最終取決於它們所顯示的事物,即所指對象。他們同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壹樣,都把語言看作是符號,但他們又批評索緒爾“完全忽視了符號所代表的事物”。語義學派另壹代表人物燕蔔蓀更為註重對語言的分析,在其所著《七種歧義類型》壹書中,極力主張對詩歌“逐字逐句的分析”。理查茲在《文學批評原理》第三十二章中,對“想象”壹詞六種不同意義的辨析,也是從語義學原理出發的。
總之,文學批評中的語義學派,對於促進文學文本特別是對於文學文本的語義研究有壹定的貢獻,但對於文學批評中的形式主義的流行,也有壹定的推波助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