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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美國詩歌流派和技巧

當代美國詩歌流派和技巧

愛默生主張應“根據詩歌內容創造詩歌形式”。但是,縱觀美國詩歌史,人們會發現美國詩歌所表現出的,卻是與愛默生觀點截然相悖的創作傾向,即根據詩歌形式決定詩歌的內容。愛默生鼓勵美國詩人,在思想和詩歌的創作內容上盡可能地達到壹種超凡脫俗的境界。然而,即使是他的追隨者、寫作風格最接近於他的詩人惠特曼、狄更生也摒棄了這壹詩歌創作理論。美國詩人們不斷創造出令人矚目的新穎的形式,來表現他們各自的詩歌形象。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美國詩歌更反映出這種與愛默生的主張背道而馳的潮流。在西方詩歌史上,惟有美國詩人是如此自欺欺人地堅持自己所謂的詩歌創作的形式分野,在詩歌史上,這場近乎滑稽的“封閉形式派”與“開放形式派”的論爭,實際上代表了兩派詩人精神境界和思想觀點的對抗。封閉派認為,詩歌的形式應嚴格遵循格律規範;而這種形式規範是壹種固定不變的、與實際生活經驗無關的規則。開放派則認為,自由的詩體和充分的自信更能有效地表達現實生活的紛繁混亂。然而今天我們再來回顧當年對立的兩派,卻發現他們有著壹個***同之點,即對現實生活的紛亂所表達的深切憂慮。

1945年前後,美國詩壇上湧現出的重要詩人有:羅伯特·潘·華倫、理查德·埃伯哈德、西奧多·羅特克、伊麗莎白·比肖普、羅伯特·洛威爾、約翰·貝裏曼、德爾莫爾·賈雷爾、理查德·威爾伯、查爾斯·奧爾森以及羅伯特·鄧肯。他們的前驅是壹群才華卓著的美國詩人,如:埃德溫·阿林頓、羅賓遜、弗羅斯特、龐德、艾略特、莫爾、威廉斯、斯蒂文斯、蘭塞姆、傑弗斯以及三位稍後的詩人:肯明斯、哈特·克萊恩和艾倫·泰特。由於這些出生在19世紀最後20年的詩人在美國詩壇上的偉大建樹,使得20世紀前壹二十年出生的詩人們幾乎全部黯然失色。前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常常會使後輩相形見絀。所以在20世紀20年代出生的當代最有影響的美國詩人,在某些方面也受到了羅斯克、貝裏曼、賈雷爾、洛威爾等這些詩人所承受的犧牲和所感受的哀怨的影響。

在19世紀末出生的美國詩人中,我們可以明顯地分辨出風格上的兩大流派:壹派以布萊恩特、愛倫·坡、朗費羅、蒂姆羅德和拉尼爾為代表,他們繼承了英國斯賓塞、彌爾頓詩歌的傳統,發揚了浪漫主義的創作風格;另壹派則可稱之為美國鄉土浪漫派,它包括直率粗獷的惠特曼、精美巧妙的愛默生、梭羅、梅爾維爾和恢宏壯觀的狄更生。然而,無論是英國式的浪漫主義,還是美國式的鄉土浪漫主義,它們在羅賓遜和弗羅斯特的詩中又相互交融,渾然壹體。

1915年和稍後的壹段時間,壹種惠特曼式的創新流派又應運而生。惠特曼的直接影響在埃德加·李·馬斯特斯、韋徹爾·林賽和卡爾·桑德堡的詩作中雖不是壹目了然,但也隱約可見。這幾位詩人深受大眾的喜愛,他們在詩歌創作中所使用的洗練的美國式英語,吸收了美國準民間音樂新發展的壹些成分。即使是在龐德、威廉斯,甚至艾略特的詩中,惠特曼詩風的影響也十分明顯,遠遠超過了艾略特、龐德及其追隨者所推崇的歐洲詩歌的影響。盡管斯蒂文斯像布萊恩特、坡和朗費羅壹樣在詩歌形式上主要師承英國的華茲華斯、濟慈和丁尼生,但其作品仍體現了壹種令人更加難以捉摸的、完全擺脫了形式束縛的惠特曼風格。

斯蒂文斯的詩歌影響深遠,但他的真正繼承者約翰·阿什貝裏卻遲至20世紀60年代末與70年代初才嶄露頭角。阿什貝裏的《春之復夢》與《詩三首》以及其他壹些抒情作,顯示了他摒棄超現實主義與即興寫作的創作方法。其佳作中所運用的長句與隱晦的概括手法,更顯示出斯蒂文斯與惠特曼的風格特征。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美國詩人,大都受到艾略特的影響。例如,默溫在60年代中期開始探索壹種新原始主義,寫出了《活靶》和《虱子》,采用支離破碎的句式來影射社會的分崩離析。這壹現象艾略特稱之為歷史的不幸與必然。然而默溫的詩作中也不乏惠特曼的撫慰情調。盡管艾略特本人曾公開宣稱,要從可接受的英語詩歌傳統中抹掉惠特曼的名字,但惠特曼的這種撫慰情調,卻構成了艾略特的《荒原》與《四個四重奏》的壹種基本特色。

這些事例表明,超驗主義近年來已在美國詩壇上復蘇。超驗主義壹向是美國詩歌創作的主要潮流,但是也曾壹度遭到摒棄。以羅斯克、洛威爾、威爾伯為代表的壹代詩人,起初對艾略特和奧登的教誨亦步亦趨,回到封閉式創作形式,摒棄對詩歌格律形式的革新。然而到了20世紀50年代,這三位詩人和追隨他們的壹些年輕詩人,如阿什貝裏、默溫、詹姆士·迪基、詹姆士·梅裏爾、安東尼·赫克特、詹姆士·賴特、路易·辛普森、理查德·霍華德以及約翰·霍蘭德,在他們自己詩歌創作的實踐中發現:無論是所謂的封閉形式還是開放形式,實際上都是壹種片面的傾向。稍後脫穎而出的詩人,像加裏·辛德爾、A·R·阿蒙斯、高爾韋·金內爾和馬克·斯特蘭德,惟其很少受到形式規範的束縛,因此能夠比較自如地側重內容的表達。這些年輕詩人超脫了對於某種跨文化的現代表現形式的追求,從壹開始就宣稱自己是愛默生與惠特曼傳統的繼承者。

在“封閉派”詩人中,奧登比艾略特對當代詩人產生了更深的影響。奧登的風格在梅裏爾、霍華德·茅思和威爾伯後來的詩歌中有明顯的體現,而對霍蘭德、霍華德的早期詩作以及賈雷爾的全部詩作都產生過決定性的影響。奧登詩風在美國的繼承者不同於它在英國的繼承者:他們不僅采用奧登特有的反諷反映人與自己的沖突,而且還用這種反諷更加強烈地表現人與自然的沖突。這種主題上的變換當然會影響到細節的選擇。在這壹點上,威爾伯非常具有代表性。無論是其早期的還是後來的詩作,從形式上看幾乎始終如壹。然而在這種穩定不變的形式之下,詩人卻改變了他早期詩作中所表現的濃厚的玄學派思想。

我們應註意到,華茲華斯和惠特曼式的主觀表現主義在當代美國詩歌中是必不可少的。自白派詩歌,就是在這種主觀表現主義的背景下產生的壹種美國詩歌流派,其代表人物有W·D·斯諾德格拉斯、賽爾維婭·普拉斯和安·塞克斯頓等。自白詩的始作俑者是洛威爾。他的早期作品像是對其先驅者愛德華·泰勒和艾倫·泰特的玄學派詩歌的模仿之作。在《生活研究》壹詩中,洛威爾采用了由威廉斯始創的那種自由詩體,翔實地抒寫了自己的生活。在他後來的詩作中,洛威爾繼續使用這壹主題,以日記的形式與五音步十四行詩的格式對自己的生活作了更為詳細的描述。洛威爾是美國自白派詩歌的旗手。雖然他在這壹詩歌運動中從不飛揚跋扈,以領袖自居,但是他作為艾略特的信念詩歌(或信念危機詩歌)傳統的繼承者,是當之無愧的。

批評家往往把洛威爾的自白詩與貝裏曼的晚期詩作相提並論,其實貝裏曼主要還是受龐德的影響。他的《夢之歌》就十分符合龐德所主張的那種從詩的主題到詩的韻律都應簡潔明了的標準,那種采用表現主義手法描寫個人態度而避免使用生硬的意象主義形式的做法,也正是龐德所提倡的。

艾裏斯·默多克認為,意象主義實際上是後期浪漫主義的壹種荒誕的變體:個性雖被減少到最低限度,但又不能根本抹殺,因此總是暗含著對自我的表現。用艾略特的話來說,“意象派詩歌中的自我個性從來也沒有泯滅過”。龐德在開始創作自我探索的詩歌《詩章》時,就認識到了這壹點。他的追隨者們也幾乎都選擇了同樣的道路。黑山詩派的主要詩人奧爾森、鄧肯和羅伯特·克裏利被認為是龐德最忠實的追隨者。奧爾森的史詩就是采用了龐德式的格律寫成的。

詩人們的種種聲言表明:在威廉斯、龐德、奧爾森以及更晚出現的金斯堡之間,存在著壹種模糊不清但卻十分深刻的精神聯系。50年代中期聞名的金斯堡、格裏哥裏·考爾松、勞倫斯·費爾林格蒂、威廉·埃弗爾松以及壹些次要詩人,有時被批評界稱為舊金山文藝復興詩派。此時出現的垮掉派詩人以及鄧肯的作品也可納人這壹流派。由於垮掉派詩人的聲勢最大,在費爾林格蒂主辦的出版物中連續不斷地發表詩作,因此他們成為這壹流派中最大的壹個分支,所以值得對其專作評說。在某種意義上講,垮掉派詩人是惠特曼的正統繼承者。他們有著惠特曼的廣闊視野、民主信念、對性的坦率描述、對寬廣大路的謳歌。不過,在他們的筆下,惠特曼所描寫的“神話”卻變成了“神秘性”。金斯堡在50年代末與60年代初寫的許多詩歌,體現了威廉斯創造簡練意象的才華。威廉斯自己認為,金斯堡詩作中所表現出的最激進的惠特曼風格,與他自己的詩風有***同之處。然而,威廉斯的詩風至少有壹點是與惠特曼詩風迥然不同的——威廉斯傾向於將他所采用的任何壹個意象加以凝固,以便對其作單獨的思考,而不是將它匯集於其他意象之中分析其含義。威廉斯這壹風格特征最忠實的追隨者當推丹尼斯·勒弗托夫。

威廉斯壹貫認為,詩是對事物的觀察。龐德所倡導的口語化用詞,使這壹觀點更富於生氣,它激勵了瑪麗安·莫爾以及嗣後的伊麗莎白·比肖普。這兩位詩人有壹個***同點,即她們都不自詡自己的地位和才華。莫爾所創造的音節詩在表現生活方面縮小了散文與詩歌之間的差別,突出了精神緊張對各種感官的 *** 作用。比肖普的作品也體現了與莫爾詩作相似的特征,但在詩的形式與觀念上均不像莫爾的作品那樣嚴格和極端,而表現出壹定程度的松動與緩和。人們常說比肖普的詩歌表現出壹種“過分的準確性”。其實這種“過分的準確性”本身作為壹種嚴苛的要求,正是對現代派詩歌傳統中那些走火入魔的極端傾向的壹種糾正對策。

另外壹股對抗現代派詩歌的力量是以弗朗克·奧哈拉、肯尼斯·科奇、詹姆斯·舒伊勒以及阿什貝裏為代表的紐約詩派,其作品再現了美國無聲電影的喜歌劇以及壹種鄉土超現實主義的風格。奧哈拉的《第二大道》是這壹詩派所創造的新型詩歌的範例。這類詩歌既不屬現代城市詩作,最終也會與前華茲華斯派詩風相悖。

詩歌流派與創作方法的繁衍必然導致詩歌賞析的困難。應該說,當代美國詩歌中出現的重大革新有兩次。壹次是龐德、弗羅斯特以及其他幾位詩人斷然拋棄了英王喬治五世時代(1910—1936)的英國詩歌語言風格;另壹次是威廉斯重新啟用了自彌爾頓以後不復流行的轉行句式自由詩體,從而造就了種種朦朧效應。當我們了解這些事實後,就發現在那些自我標榜的各個詩派之間及其內部所發生的種種爭論,十之八九都是無稽之談。可以認為,60年代後期與70年代初期最有影響與最富特色的詩作所體現的,是壹種綜合了各種鄉土詩風的超驗主義傾向,是壹種新興的、帶有明晰的表現主義與嚴峻色彩的美國浪漫主義詩歌。以上我們回顧了壹些美國當代詩人的創作道路,並對其主要特征作了概括。但對於他們個人的藝術生涯,我們很難壹言以蔽之。例如,辛普森雖然壹度曾效法羅伯特·布萊與中西部明晰派詩人的風格,但是他最富有活力的詩作卻恰恰擺脫了他們的基本創作特征。阿什貝裏有時被人們簡單化地歸入紐約詩派,但他的詩風實際上類似於舒伊勒,與默裏爾、賴特、赫克特、阿蒙斯、默溫、霍蘭德、阿爾芬·弗恩曼、金內爾、斯特蘭德等詩人,具有幻想色彩。這些詩人因不願落入自白派的俗套,而註意避免在詩中采用太多新聞報道式的細節描述,同時他們又采取了根據內容創造形式的方針。

總而言之,詩歌的形式對於美國詩人究竟有什麽意義呢?凡立誌要出類拔萃的美國詩人都明白,他們在世界詩壇上起步晚,是後來者,都擔心只能成為二流的角色。

當代美國詩人都表現出壹種***同的不安,即壹方面想根據內容創造形式,而另壹方面又惟恐其新的內容不可能再提供新的形式。這就是G·哈特曼所謂的“需求上的不安”,即可用的東西也可能被用光。70年代成熟起來的這批可能成為美國詩壇主流的詩人,也許正是斯蒂文斯所說的“壹個偉大影子下的最後壹叢繁花”。這個偉大的影子就是愛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