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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三十夜敲鐘應該是幾點?

古代的歷法。都是以子時的中點(即晚12點鐘)作為壹日的開始。現今可查的證據最早見於漢初伏生所傳《尚書大傳》。該書言:“周以十壹月為正,色尚赤,以夜半為朔。”

壹日分為12個時辰由來甚古,據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簡《日書》的記載,早在秦代已開始用十二地支來表示壹天中12個時辰了。然而歷代術數書盡管汗牛充棟,卻對日始何時的問題罕有說明。民國初袁樹珊在《命理探源》壹書中,根據明人萬育吾關於壹日分為壹百刻的論述推斷:“子時的上半個時辰屬於前半夜是昨日,下半個時辰屬後半夜是今日。”此說在術數界有壹定影響,但由於其說不古和證據薄弱,故不被多數術數者所朱信。多數術數者鑒於子時在壹天12時辰中排在首位,故而很自然地在把子時當作壹天中第壹個時辰的同時,也就將子時之初(即晚11點)作為壹日開始的時刻了。這就不奇怪在術數復蘇的大陸,九年前競在傳媒上發生過壹場有關新年伊始的討論:要不要在農歷除夕11點鐘時來迎接新年到來。

其實,曾為唐朝制定《麟德歷》(施行於公元665~728年)的術數大權威李淳風早早就明確指出:“古歷分日,起於子半”(見《新唐書·歷表》),即是說古代的歷法。都是以子時的中點(即晚12點鐘)作為壹日的開始。更早更權威的證據見於漢初伏生所傳《尚書大傳》。該書言:“周以十壹月為正,色尚赤,以夜半為朔。”東漢奉詔總結經學的名著《白虎通》,亦征引和重申了伏生之說。正者,為改朝換代後重新確定的壹歲之首月,朔為初始。上引伏生之言是說:西周以農歷十壹月為正月,崇尚赤色,並以夜半為正月初壹日的開始。伏生所說的夜半也就是李淳風所說的子半,這是壹個歷法常識問題,可由實測證明。

在古代文獻中,“夜半”與“日中”是兩個使用頻率很高的特定時刻概念,且二者相隔剛好半天,即:夜半=日中-半日。而所謂“日中”即指壹日之中點,也即太陽正當頂之時,用日圭測之則在圭影最短的時刻,那恰好在當地正午12點鐘時,與之相隔半日的“夜半”理所當然地在當地晚12點鐘時,此時刻正是子時的中點――子半。由此可見,從西周起,歷法就把與“日中”相隔半日的“夜半”作為壹日之始。用12地支記時表後,子時恰被日子的更替時刻所平分:後壹段為子正或稱早子時,屬今日;前壹段為子初或稱夜子時,屬昨日。壹日始於早子時之初,而終於夜子時之末。

對於術數家而言,壹天十二個時辰有十壹時辰無須再細分,唯有子時還須進壹步分清:是屬於當日的子正(即當地淩晨0~1點鐘)還是屬於昨日的子初(即當地晚11~12點鐘)。建議:以後凡言某日子時者,若未加聲明,應壹律視為當日的早子時。至於在農歷某月某日晚11~12點鐘之間出生者,則應稱之為某月某日夜子時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