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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修辭手法

詩歌修辭手法如下:

1、比喻

比喻即通過兩類不同事物的相似點來描繪事物或說明道理。

2、擬人

擬人即通過想象把物人格化,賦予“物”以人的言行或情感。這種修辭可以使描繪生動形象,表意更加豐富;同時將人的情感轉移到事物身上,使外物與人同喜同悲。

3、誇張

誇張即故意誇大或縮小表達對象的某種特征或品格,以增強話語的表現力。誇張可以強烈地表現作者對所要表達的人或事物的感情態度,或褒或貶,或肯定或否定,從而激起讀者強烈的***鳴,也可以引發人們的聯想與想象,有利於揭示事物的本質。

4、對比

對比即把兩種對立的事物或者同壹事物的兩個不同方面放在壹起,相互比較。運用對比,或使對立的事物的矛盾鮮明突出,揭示本質給人深刻啟示;或使事物對立的兩個方面互相映襯,相得益彰,給人深刻印象。

5、設問

設問即故作無疑之問,然後自己回答,以引導讀者去思索體會。

6、借代

借代即不直接說出要說的人或事物的本來名稱,而借用和該人或該物密切相關的人或物的名稱去代替。用借代的手法可以突現描寫對象的特征,引發讀者聯想,使其獲得鮮明深刻的印象。借代可用部分代表全體,具體代替抽象,用特征代替人。借代的運用使語言簡練、含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