韻腳要求平行對聯和頸聯(即中間兩聯)不僅每字平對,而且要相向,成為兩聯。壹般來說,首聯不需要對仗。如果用對仗,也不會減少兩副對聯之間的對仗。因為對仗不適合做結束語,所以尾聯中對仗很少,只有少數例外。特殊情況下,對仗也可以少於兩聯。這種單聯對仗常用於頸聯。矛盾是對偶,把兩個詞相等、意義相反(或相反)、結構相同(或相似)的句子對稱地排列在壹起。對偶有兩種:右邊和右邊。公對是指同類的相對詞。在壹副對聯中,名詞是名詞,動詞是動詞,形容詞是形容詞,副詞是副詞,等等。即使是小範疇也要求是相對的,比如天文、地理、季節、臥室、動物、植物、數詞、方位詞、雙音詞、連讀詞等等。在句子中,自以為是和相對的,也屬於工人對。如杜甫《登嶽陽樓》:“吾東有吳國,南有楚,能見天地無盡飄。”吳、楚是右地名,東、南是右方位,甘、坤是右天文,晝夜是右季節,非常工整,所以地名是右天文,右方位也是右季節。真正正確不容易,所以允許正確。也就是詞類相同的詞才能正確。連對聯的壹半壹半壹半都不對,這是允許的。借助音義關系,對仗就叫借勢。借音多見於色對。如借“籃”為“藍”,借“帝”為“黃”,借“清”為“藍”。杜甫《恨別》:“思家,夜立清明,思兄眠雲裏。”要“清”就是要“白”。有時候不是借音,而是借義,同時借第二義打另壹個字。如杜甫《論遇順流而下》:“常見於家,崔前聞數次。”平凡就是普通,這是第壹層意思;古有八尺為搜,二為恒,為第二義,故借“數度”二字。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共,人生七十歲。”事實也是如此。還有壹種是跑對,壹個句子分成兩個句子,兩個句子是壹個整體,句子獨立了就沒有意義或者不完整。這叫跑對,也叫跑對。例如,白居易的《告別古草》:“野火不會完全吞噬它們,它們會在春風中再次高大。”杜甫《皇軍奪回的黃河兩岸》:“從這座山回來,經過另壹座山,從南邊上來,再往北——到我自己的鎮上!."像流水壹樣,自然而奇妙。矛盾按句子內容可分為對、對比、對立、串對。雖然上下句的意義是獨立的,不分主次,不連貫,但又是相似的或相關的,相輔相成,互相反映,這就叫對對,也叫並列對。比如白居易的詩:“甜蜜的他們壓在古老的大道上,到達搖搖欲墜的城門。”杜甫詩中的句子和“在綠色的春日,我開始回家,大聲我的歌,深深我的酒”。句子是。上下句的意思互相比較,壹個是正面意思,壹個是側面襯,這叫對比,也叫對照。如劉禹錫《西堡山舊事》所言:“滄海桑田,山之威儀,寒之江水。”頂正頂襯。另壹個例子是馬岱的《壩上秋菊》:“外國樹的垂葉,燈籠的寒光,在夜裏是孤獨的。”上面是襯裏,下面是正面。上下句的整句或部分意義相反,具有強烈的對比作用,稱為對立,也稱反比例對。比如魯迅的“自嘲”:“看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另壹個例子是杜甫的《登嶽陽樓》:“但是沒有來自親戚或朋友的消息,我老了,生病了,獨自壹人與我的船。”上下句的意思是連續的,這叫串聯對,也叫連續對和順序對,也就是上面說的流水對。另外,壹句中還有壹些成對的詞,還有上下句中的交錯成對的十字對和兩副對聯中上下句的扇面,壹般用的比較少,就不細說了。
壹般來說,正體詩的對仗沒有平澤嚴格,作者在運用對仗方面有較大的自由度。但是,對偶有三個禁忌:第壹,避免用同壹個字。在每壹副對聯中,同壹個字不能用在上句和下句的同序位置上,同壹個字必須同時,必然會失準;二是避免雷同,即平行對聯和頸聯的對仗是壹樣的,雷同會導致旋律重復、沈悶。這裏主要指音韻結構。比如對聯是壹個雙音節(詞組)後的單音節,那麽領口就改成另壹種結構,也就是改成兩個雙音節加壹個單音節,句尾就是壹個雙音節。這樣,旋律節奏的變化就會顯得靈活、和諧、自然。三是避免雙手交叉,即句意相同,同義詞組中上下句相反,這是詩人的大忌,要特別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