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大元,漢奸專權,胡說八道把錢變成禍根,造成千萬紅領巾。賦稅苛捐雜稅,刑法太重,百姓怨聲載道。都到人吃人的地步了。妳是什麽時候看到的換錢?賊是官,官是賊,他是傻子。唉,可惜!
據陶《南村輟耕錄》記載:“《醉和平》詩有瑕疵。不知道是誰做的,從京城到江南,大家都能說出來。古人常拿弄堂的歌謠,因為它們和世界有關。今天,這些話壹針見血,所以我把它們記錄下來,以便借鑒民風。”由此可見,這首散曲總體上反映了元代民眾對當時暴政的極度憤恨,因此不脛而走,傳遍全國,對揭露當時的政治黑暗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產生了深遠的政治影響。
這部散曲最大的特點就是直言不諱,壹針見血,罵罵咧咧,喜極而泣。前四句是第壹層,直奔黃龍府,揭露了當時的三大政治弊端:胡說八道、改鈔、奸臣奪權,從而造成各地紅巾軍的農民起義。元順帝鄭智十壹年(1351),朝廷大量招募民工治理黃河,民工們因為忍受不了監督河道治理的官員的辱罵而舉行起義。會說話是好事,卻變成了浪費人錢財,引起人反感的壞事。改鈔是元順帝十年頒布的壹部鈔法——“正交鈔法”。元初忽必烈統治時期,頒布了紙幣,稱為“統壹支付紙幣法”。金銀雖然作為紙幣使用,但官員通過販賣假鈔徇私舞弊,百姓深受其害。“多年來,鈔法太空,價格太貴,漢奸與日俱增,民不聊生”(《鈔法之變》)。在這種不可持續的情況下,我們不得不改變舊的紙幣方法,鑄造“最高鮑彤”貨幣作為紙幣本。但實際上,“正交鈔法”是壹個無法兌現的紙面標準。亂印亂配的結果,造成了通貨膨脹,紙幣嚴重貶值,變成了壹堆廢紙。據《新版元史》記載:“久則價貴十倍。”“海中有亂,是為軍儲賞。每天都有數不清的打印。船、車都裝上了,物資(也就是鈔票)散落在世界各地。京城十錠鈔票,好拿。”元代紙幣的危害不外乎此!
元朝時,官員貪贓枉法,應聲蟲橫行,百姓倒吊,沒有黑暗。從中書省、樞密院、禦史臺到地方各省,官員都是蒙古人,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同時進行,冤獄數量空前。《元·張顛刑二部》說:“今天的官員不在乎聖庭的懲罰。我不考慮仁慈和寬恕,但我是嚴格的。我每次在監獄裏問問題,不去查有沒有偷檢,不去判斷可信的情節,或者怕得不到賊的責任,或者貪檢之名,或者偏私,或者有仇不報,不管輕重,非要摑搶,嚴於律己。虐待犯人是極其痛苦的。運動二字,何樂而不為,導致無辜死亡。”僅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就壹次性發現貪官壹萬八千四百七十三人,盜銀四萬五千八百六十五錠,冤獄五千壹百七十六條。當時,伯顏總理是最大的貪官。據《輟耕錄》記載:“元朝時,宰相伯顏,大學士,貪得無厭,遷居南恩州大路花池,繁華而死,送靈柩於壹招待所。笑匠在壁雲上寫道:‘壹億元寶還嫌少,金銀堆北鬥邊;可惜大老師沒有高瞻遠矚的智慧,不會送點錢入土為安。”
根據以上情況,可以看出散曲對當時的弊端總結得非常準確。面對如此黑暗的人間地獄,人民別無選擇,只能奮起尋求出路。“開放大”的弱勢本質不就暴露出來了嗎?
“官法過度,刑法沈重,百姓怨聲載道。”三句話是第二層。“官法過度”是指元朝過度封地方官,有官有重疊的床榻,百姓深受其害。元朝官制:道設總管、識將軍,府設知府或知府,州縣設州縣尹;但規定道、府、州、縣也要有壹名魯大華池成員擔任最高行政長官。公元1265年,上諭“蒙古人填路花花,漢人填經理,回民填同知,總定制。”這樣,大儒華池就成了淩駕於地方官員之上的特殊官員,這是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的顯著標誌。“刑法重”是指元代法律法規多,刑法嚴。據《元史·刑法》記載,元代刑罰有刑、杖、徒、流放、死刑五種,還有十惡、官制、大惡、奸詐、賊詐等。,到處都是殘暴的官員,腐敗的官員像頭發壹樣。怎麽能不生氣呢?
“人吃人,錢買錢。妳見過嗎?”三樓。由於連年的水旱饑荒,河南、河北、山東等地的人們無食可吃,最後發生了“人吃人”的悲劇。紙幣法的腐敗導致紙幣貶值,成為廢紙。人們不願意使用它們,而奸商則趁機牟利,投機倒把,用鈔票買鈔票。這些都是歷史上罕見的現象,於是詩人憤怒地問“妳見過什麽”。
最後四句,“賊是官,官是賊,賢愚混雜。唉!”作為第四層,官賊不同名,其實是壹家的腐朽現象被壹針見血地揭露出來,實在厲害。莊子早就說過:“盜鉤者必誅,竊國者必侯,諸侯之門必仁。”元朝的貪官尤其可惡。他們受賄枉法,不擇手段,已經發展到了明目張膽、毫不留情的地步。比如關漢卿的雜劇《陸齋郎》中的貪官張爵說:“妳拿國家的錢去跟人要錢,妳在那裏可以照顧妳的父母和妳的妻子。”“我被迫賣了我的銀頭面,我穿了我的金頭面。我把老房子送去住新房了。”把這樣的貪官稱為小偷不合適嗎?
這首散曲在修辭上也頗有特色。比如“人吃人,錢買錢。”“賊是官,官是賊,智者是愚”這句話就是壹個成功的應用,它將對偶、回文、真實融於壹爐,增加了語言的戲謔和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