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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鰲詩話書籍簡介。

《詩話四種》又稱《詩人直話》,為明代謝榛所作,詩四百余首,主要是詩論,也有評詩、筆記等。謝榛的詩學觀基本上是盛唐宗法,重格調,但也不時有所突破,觀點通達。他說:“作者應以盛唐為法”,“有時宋詩心中有純駁,語非唐即宋,無可救藥”(卷二)。但與後來七派中其他人以壹派為典範不同,謝榛主張:“李灌十四派(初唐、盛唐)所為,鹽可為法。被選為收藏佳作者,記為秩,熟之以奪氣,唱之以調,琢磨之以精。得此三要,則惑也,不必雕仙畫少陵。”(卷三)他甚至超越了“宗法制盛唐”的理論,認為“盛唐雖有差距”(卷二),因此,“盛唐之泥,不可超越魏而追漢”(卷三)。

謝榛的詩歌理論是“氣式為主”,所以有“詩人四關”之說:“近體者,善誦,善聽,善察,善講。吟雲流水,聽金音玉振,看雲淡風輕,獨語故事:這詩人的四個境界。過不了壹級也不是什麽好句子。”(卷壹)《四種詩風》用大量篇幅專門論述了雙重現實、聲調系統等相關問題。但謝榛的“齊格”論比之前李夢陽、何敬明的“格格”論更為寬泛:“詩有四種:樂興、樂曲、樂意、李悅。”(卷二)這樣就把內在的情感與外在的基調和體系統壹起來,避免了片面追求形式的偏頗。

在復古理論的包裝下,《四種詩風》在理論上也呈現出新的變化。在意象問題上,不同意“內意盡,外意盡”(宋佚名詩《金針詩話》)的說法,而主張意象之美是模糊的:“任何壹首詩,都不應是寫實的,如遙望青山之美,隱而可愛,其陰霾變幻,難以描繪;和攀登不復雜的奇觀,但只有幾棵樹。遠近所見不同,美是曖昧,所以能見。”(卷三)這種藝術的朦朧美可以通向欣賞的審美創造空間,即想象空間:“詩是可解的,不可解的,不需要解。若為水月之鏡,勿濁其跡。”(卷壹)謝榛主張“性情直寫”,於是提出了“情景媒愛胚”的意象結構理論:“詩依情景,孤獨不自足,兩者不對立。”“風景是情感的媒介,情感是詩的胚胎:是詩,寥寥數語無限。”(卷三)風景是抒情的媒介,情感是詩歌的靈魂。這種隔離不是自成壹體的,是互補的,避免了“情景交融”這種說法的模糊性和概括性

謝榛的論述顯然是清初王夫之、近代王國維的意象論、意境論的先行者。謝榛提倡“奇妙的啟蒙”。其妙悟,是指對盛唐詩歌境界的領悟,是對“悟心”(卷三)的心靈的領悟。在謝榛看來,盛唐詩歌的“壹字之懂”、“壹文之懂”只是“小法”,而心學的理解才是“大法”,做到“以心為主,抓住盛唐之精,追求建安古調”(卷四)。

在《詩品四體》中,謝榛還主張“自然美為上,精工次之”,把社會的繁榮置於人工雕琢之上。他說:“詩有壹個秘密,當它準備好了,就不容易得到了。”(卷二)“詩無意造句,滿篇文章,此詩亦改編。”(第壹卷)。謝榛反對主題先確定後“意在言前”,而主張“意在言後”,即靈感觸發,意在言後。謝榛的這些思想與明末公安派的“情論”和清初王士禎的“神韻說”是相通的。

對於文學批評,在《四體詩》中也有很好的見解。從創作者的角度看,謝榛認為“作詩不可自滿”(卷二),也不能“說時悅,議時變色”(卷三)。從批評者的角度,他總結了當時的三大陋習,即避諱、奸淫、阿諛:“凡部名之作,批評者各有心思,何不改之以利?”或者看到壹篇好文章,雲雖好,愛默生毀之於外,傳之於外,這也是這首詩的大忌。或見怪句,佯作沈思,壹言不發,以致自疑,此詩之奸也。或者看某個著名公職人員和大清做了什麽,而且做得很笨拙,還大加贊賞。這首詩也很討人喜歡。“謝榛的批評,結合他自己的親身經歷,可以說是精辟的。《四體詩》還指出,批評家要聽其言觀其行,不論其言,都要反對其行:“漢高祖的《大風之歌》說,‘安得猛士守四方’。”後來是殺人英雄。魏武帝《酒頌》說:‘凡老人皆可死,恩廣草木蟲。’坑裏有40多萬難民。魏文帝《猛虎行》說:“嫁夫,托付二儀。”甄後被吊死。張華的《勵誌》詩說:‘知足常樂,淡定如雲。’因貪婪而被殺。”“我寫這些事,是因為我想我會不顧我的話而去遵守誡命。“謝榛以前也做過證詞。

四體詩在當時影響很大。錢《歷代詩話傳》說:“七子之會之初”,“多從其言學之,後雖為拒而戰,謂詩之精,實為所作”(丁基)。該書雖有復興、平庸、腐敗的特點,但也有許多新意,對明末清初詩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中壹些精彩的論點至今仍有理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