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持有播音員、主持人崗位證書。分為三級播音員、二級播音員、壹級播音員、首席播音員、播音編導五個等級。
獲得崗位證書的程序:
1.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以下書面材料:本人業務工作報告;用人單位對申請人政審、知識和能力考核的推薦意見;學歷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
2、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全國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
4、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對申請人進行政治考察和知識能力考核。
合格者由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頒發《播音員主持人崗位證書》。
擴展數據: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註冊相關職業資格:
1,已取得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2、在制作播出機構相應崗位實習滿壹年;
3.身體條件能夠滿足應用實踐的工作要求;
4.不存在本規定第九條所列情形;
5.以普通話為基本語言的播音員、主持人應當取得與崗位要求相壹致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播音員主持人證的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合格後才能進行面試。
《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證書》考試科目為:廣播電視新聞與播音主持業務綜合知識、基礎知識。要求考試總成績達到指定分數線,播音主持業務必須達到60分以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播音員主持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