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話:普通話是以北京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普通話)為基礎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的現代標準漢語。
2.方言:中國的“方言”壹詞是壹個政治概念,但它實際上是壹種“地方語言”,又稱“白話”,是指某壹地區有別於標準語的語言。這個術語沒有考慮語言之間的親緣關系。
第二,法律地位
1,普通話:“普通話”壹詞出現於清末。清廷於1909年規定北京官話為“官話”,民國時期多次制定官話發音。新中國成立後,在1955中規定國家通用語言為普通話。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2.方言:方言壹般分為地域方言和社會方言。不是作為壹種通用語言。
第三,語法不同
1,普通話:普通話中,動詞後面帶雙賓語時,所指對象的賓語在前,所指對象的賓語在後。給我壹本書。
2.方言:在某些方言中(動詞表示“給”的時候),雙賓語的語序與普通話相反。比如“給我壹本書。”
百度百科-普通話(中國人民常用的現代標準漢語)。
百度百科-方言(語言學術語)
人民網-讓貧困地區的少數民族學會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