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介紹壹下詩歌的節奏,包括三個方面:壹是南北朝時期沈約首先提出,盛唐以後在格律詩中廣泛使用,主要講究平音和斜音的協調。二是二元性。在韻文中,尤其是格律詩中,對偶性的要求是嚴格的。詩歌中壹般都有句對,賦和八股文中也有很多句對和段對。三是押韻,指押韻的詞有規律地出現在適當的地方(通常是停頓的地方)。這三個方面都來源於漢語語音的特點,即單音節語素占優勢,有聲調。寫詩,尤其是格律詩時,排比、對偶性、押韻的運用好而自然,能增強樂感,呈現節奏之美;用的不好,用的過度,會給人壹種吃力不討好的感覺,甚至以文傷義。六朝至初唐的駢文就是壹個明顯的例子。這是每個詩歌愛好者必須掌握的基本功。韻腳是格律詩中最嚴格的。很多字,比如華東的“終”“風”“公”和冬華的“中”“風”“公”,現在發音都壹樣,但是格律詩就不能通了。如果過了,就會犯押韻錯誤,被嘲笑,考砸。中唐以後,鄰韻逐漸出現,如杜牧《清明》詩中用的十三元韻,但首句用了十二鄰韻。詞的押韻沒有那麽嚴格。像平聲,字合並成14韻。韻也有選韻和次韻的難度。寫詩時,主動選韻或被動限韻都會遇到困難。像《平勝》裏的四枝十壹諦,包含的字多,很好選,叫寬韻;而像五味、十二字韻這樣的韻腳,包含的字比較少,選擇起來比較困難,稱為窄韻。還有壹些押韻,如三江、十五鹽等,含字較少,難以取舍。它們被稱為危險押韻。而且像有些朋友的“限韻”,痕跡接近文字遊戲。詩人寫詩詞壹定要註意押韻的選擇。說了這麽多,是不是意味著所有的詩詞都要用韻,沒有韻就不是好詩?相反,我們主張推陳出新。“處處墨守成規,會損害詞的意境,降低詞的藝術性。詞匯規則是為人服務的,我們不能成為它的奴隸,讓意識形態內容容納規則。”
我只是想讓大家對“陳”有所了解,然後再拿出“新”來。更何況詩友經常要做押韻,有的朋友喜歡做同格的詩。這時候我們可以沿用舊格律,保留舊格律的合理部分,如粘連、對仗、押韻等,但發音完全從此。其實我們在讀古詩的時候就已經這樣做了。像“寒山遠而石徑斜,白雲生有人。駐足坐楓林晚,霜葉紅於二月花。除了古文研究者還有誰讀《夏》?
系統韻有很多種。推薦妳用《中國新韻》的新韻,包括***18壹麻二浪三歌等詩。每韻分為四個聲調:平仄、上聲、升調、降調。這是根據普通話的發音規定的。很自然的與之押韻,符合現代人的閱讀習慣。另外,國劇用的十三語錄也不錯。熟悉這種韻腳,靈活運用格律,把這種聲調作為新的韻文,壹定能寫出優秀的作品。有些詩人認為寫古詩詞,尤其是抒情詩,不是沒有古韻的“詞”,個人認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