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生動地體現了李白桀驁不馴的性格:充滿自信,孤傲自大,熱情奔放,“既然上天給了人才,就讓它就業吧!”還有“哦,讓壹個有精神的人去他喜歡的地方冒險吧”。全詩氣勢豪邁,感情奔放,文字流暢,感染力強。李白的酒詩最能體現他的個性,思想內容深刻,藝術表現成熟。《入酒》是他的代表作。
詩的開頭是兩組並列的長句,如隨風雨奔向讀者。“妳沒看見嗎,黃河的水是如何從天堂移出,進入海洋,壹去不復返”,楊穎離黃河不遠,所以爬得很高很有趣。黃河歷史悠久,落差極大,如從天而降,瀉千裏,向東入海。如此壯麗的現象壹定是肉眼看不到的。作者虛構,言過其實。最後壹句說大河的來臨勢不可擋;下壹句說的是河水沒了,不可逆轉。壹個上升,壹個消失,構成壹口氣,這是短句所沒有的(如“黃河墮天,歸東海”)。然後,“妳沒看到,多麽可愛的鎖在明亮的鏡子在高房間,雖然絲綢般的黑色在早上,到了晚上變成了雪”就像壹個動蕩的浪潮。如果說前兩句是對空間範疇的誇大,這兩句就是對時間範疇的誇大。感嘆人生苦短,卻不直言,只說“高庭明鏡鎖多可愛”,壹副搔頭望影的神氣,宛如作畫。把人生從青年到老年的整個過程描述成壹個“早”“晚”事件,是壹種“逆向”的誇張,在前兩句話裏讓原本短暫的東西比原本壯麗的東西更短暫。開篇“河水壹去不復返,意味著生命易逝”,“黃河的偉大和永恒,表現了生命的渺小和脆弱”。這個開頭極其悲傷,但並不細膩。可以說是具有驚心動魄藝術力量的巨人式悲涼,也是因為長句開頭的氣勢感所致。作者經常使用這種開場方式,如“從昨天起不得不把我和博爾特扔了;今天更傷了我的心”(《宣城謝朓樓送別校書》),沈德潛說:“此體太白自心”,可見頗有創見。這首詩是對“君不見”的呼喚(壹般樂府詩只是在文章開頭或結尾偶爾使用),大大增加了詩的感情色彩。所謂大開大合,這個可謂大開。
“哦,讓壹個有精神的人去他喜歡的地方冒險吧”,這似乎是提倡及時行樂的想法,但這只是壹種現象。詩人有過“驕傲”嗎?“鳳凰初發紫泥,皇帝稱之為禦宴”(《玉壺吟》)似得意;然而,這只是壹種幻覺。“馮將歸途,無魚可吃,周不思屈,以貴族之才迎”(《三難行詩二》)似乎並不驕傲,有些失望和憤慨,但他們並不沮喪。詩人接著用樂觀而強烈的語氣肯定了自己的人生和自己:“既然上天給了人才,就讓它被利用吧!”,這是壹句讓人拍手稱快的好句子。“有用”和“必須”,非常自信,就像壹個人類價值的宣言,而這個人“我”需要大寫。所以,從看似消極的現象中,透露出壹種想要入世的積極態度。應該為這樣的未來大聲歌唱的是“總有壹天我會乘風破浪”。花錢不算什麽!
旋轉壹千塊銀幣,全部回來!!這又是壹句高度自信的驚人之語,能帶動金錢而不是被金錢所造,足以讓所有普通人瞠目結舌。詩如其人,以為詩人“東遊千裏,不到壹年散三十余萬”(《商安配昌史》)是何等豪邁之舉。所以這句話是骨子裏深深的驕傲,絕不是裝腔作勢的人能得到十分之壹。作者用這種風格描述壹場盛大的宴會,絕不是“妳要壹個菜還是兩個菜?“要不要壹壺酒,兩壺?”而是要從頭“烹羊殺牛”,不喝到“三百杯”絕不罷休。多麽盛宴,多麽壯麗的詩篇!此時,狂野的感情趨於高潮,詩歌的旋律加速。“岑老爺,丹秋生,會喝,別停喝!”幾個短句的突然加入,不僅讓詩歌的節奏變得多種多樣,也讓我們仿佛聽到詩人在餐桌上頻頻勸酒。他不僅是知音,也是喝酒的對手。不僅“忘乎所以”,詩人甚至忘了自己在寫壹首詩,仿佛淪落到了生活。他還想“讓我給妳唱首歌吧!,請聽我說”。以下八句是詩中的歌,純屬巧妙。
“鐘鼓玉”意為富貴生活(有錢人吃飯時,鐘聲響起,食物精致如玉),但詩人認為這“不夠貴”,宣稱“但願醉後永不醒”。至此,詩詩明顯由狂放轉為憤怒。這裏不僅有酒後的狂言,也有酒後的告白。以“我”為天生有用之才,本應身居要職,春風得意,但“路闊如青天,眼前無出路”(《難行三首》,下篇)。說財富“不夠貴”是出於義憤下面的話“古已有之,聖賢忘乎所以”也是氣話。詩人曾感嘆“我不管葛說的是誰”,說古人“孤獨”,其實表現的是自己的“孤獨”,所以要久久不醉。在這裏,詩人用古老的酒杯來澆灌自己的街區。說到“唯酒徒留名”,他以“王晨”曹植為代表。而用他的“名都”壹句“回宴尋歡,酒鬥萬人”。古代喝酒的人很多,他為什麽選擇“王晨”和李白的自負分不開。在他的心目中,謝安等前輩人物樹立了榜樣,而在這些人物中,“王晨”曹植更多地與酒聯系在壹起。這文筆有風格,和上面說的極度自信的語氣壹致。而且曹植這位“陳王”,在曹丕、曹睿兩朝被高度懷疑,野心難顯,也引起了詩人的同情。提起“古代聖賢”和“王晨”曹植,壹肚子委屈。這首詩乍壹看,似乎只涉及生活感受,並未觸及政治色彩。事實上,整篇文章充滿了壹種深刻而廣泛的焦慮感和自我信念。詩歌之所以悲而不傷,悲而堅強,就是根源在這裏。
我只是表現出了壹點深情,然後我又回到了酒上,似乎酒更高了。下面的詩又野了,越來越狂。“主人,為什麽說妳的錢不見了?”既照顧到“壹千塊錢花光了”這句話,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後的豪言壯語:即使花光了壹千塊錢,也不惜用珍貴的寶物“五花馬”(皮毛有五種花紋的好馬)和“千足金裘”(壹種昂貴的皮衣)換酒喝醉。這個結局的美,不僅僅在於“虎兒”和“玉兒”,更在於壹個大調子;而且,它有壹種作者此刻可能沒有意識到的武斷情緒。妳要知道,詩人只是被朋友請去喝酒的客人。此刻的他坐在高高的位子上,頤指氣使,提議出馬,讓人不禁懷疑誰才是“主人”,十分浪漫。說話要快,除非大膽貼心,否則做不到這壹點。詩歌在這壹點上是如此的狂野,以至於讓人唏噓不已,唱起歌來,要“手舞足蹈”。愛情還沒結束,詩已經結束。突然,另壹句“我將永遠出售我的悲傷”與開頭的“悲傷”有關,“永遠悲傷”的含義更加深刻。在這“白雲從空中飄來,隨風消失”的結尾,很明顯詩人是風起雲湧,跌宕起伏的。縱觀全篇,真是跌宕起伏,必如巨筆。
《入酒》篇幅不長,卻飽含五音不絕,氣象非凡。它筆墨飽滿,悲憤交加,狂放不羈,語言極其大膽冷靜。整篇文章有撼古今的氣勢和力量,無疑與誇張有關。例如,詩中反復使用巨大的數字(“壹千美元”、“三百杯”、“壹千杯酒”、“壹千美元的黃金”和“永恒的悲傷”等)。)來表達英雄的詩意。同時也不會給人空虛誇張的感覺。其根源在於其豐富深刻的內心感受,潛在的酒詞如下。此外,全篇跌宕起伏,詩意頓然展開,從悲到喜,到狂,再到怒,再到狂,最後到《長恨歌》,呼應文章開頭,如江水奔流,氣勢磅礴,壹波三折,可以扛起鼎。他的歌充滿了孕味的寫法,別出心裁,妙不可言,既不易學,也不容易達到。全篇以七言為主,卻被三五言打斷,極不均衡,錯綜復雜;詩以散文為主,但也穿插對句短句(如“岑夫子、丹秋生”、“五花馬、千金球球”),節奏多變,奔放,不易流。《唐詩》說“讀李詩者,在大中而得其遠神,是神仙之面”,這篇文章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