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成員的工作職責:
1,負責行會女職工的組織管理,監督女職工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開展女職工權益保護調查;
2.組織女工定期體檢,跟蹤女工年度續保和理賠情況;
3.積極開展女職工技術培訓和文化教育培訓,提高女職工的綜合能力和素質;
4.根據女工部門的要求,組織女工開展各種活動,提高她們的工作積極性;
5.溝通了解女職工家庭信息,工作前組織協管活動;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各級工會成立了女工委員會。女工委員會和工會委員會同時成立。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其他社會組織和其他工會基層委員會應當設立女職工委員會,女委員人數在十人以上的,女職工委員會人數在十人以下的。基層工會和工會委員會的女職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還應報上級工會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