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章是第壹層,寫父母辛辛苦苦把我養大。
中間兩章是第二層,寫的是兒子失去父母的痛苦和父母對兒子的深愛。
最後兩章,第三層繼承了第四章的最後兩句話。詩人把自己的巨大痛苦歸咎於天,因為他無法在大恩大德的情況下贍養父母,報答父母。他責怪他無常,奪走了父母的生命,讓“我”無法前來報道,表達自己的不幸。
賦與比興的交替使用是這首詩寫作的壹大特色。馮芳《論詩》說:“詩的前三章,都是先比後給;也給出了四個章節;五六章都是盛世。”後兩章也應該說是“先富後貴”。三種表現手法運用靈活,前後呼應,抒情跌宕,傳達孤獨悲涼,可謂玉盤流暢,藝術感染力極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