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他從事反戰工作,是著名的和平主義者。1934年被納粹驅逐,流亡英國和巴西。1942年,他在孤獨和幻滅中與妻子自殺。
茨威格在詩歌、小說、戲劇和傳記寫作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詣,尤其是寫短篇小說和傳記。他的作品主要以“激情與女性”為主題,通過描寫人物的內心世界,展現各種復雜而豐富的情感活動和心理狀態。
如果用壹句話來概括這本書的內容,可以說是關於壹個女人愛了壹個男人18年。看完小說,我們不禁感慨:為什麽可以愛壹個人愛得那麽深?這麽卑微的愛壹個人值得嗎?
《牡丹亭》中有壹句名句:“不知發生了什麽,卻深藏不露。”原來愛壹個人真的可以不顧壹切,矢誌不渝,無怨無悔。
女人愛了作家18年,直到最後死去。如果她沒有死,她大概會繼續愛下去。為什麽這個女人如此瘋狂地愛著這個男人?
?女人愛男人是因為崇拜。
我們說女人愛男人是從崇拜開始的;男人愛女人,因為他們欣賞女人。自古美人愛英雄。什麽是英雄?心中的崇拜,就是心中的英雄。所以,女人愛男人是從崇拜開始的。女方崇拜男方,所以真心尊重他,無可救藥地愛上了他。
在作家搬家期間,在他真正住進女主對面的房子之前,女主就充滿了好奇和敬畏,迫不及待地等著作家搬進去。
搬遷工作由作家的仆人主持。壹流的男仆給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對每個人都很有禮貌,與其他仆人關系親密,談笑風生,但並沒有降低自己的地位。他恭敬地問候女主人的母親,對小女孩總是和藹可親。
壹天,女主人放學回家,看見搬運工把作家的東西搬了進來。女主人驚呆了。她從來沒見過這麽多好東西,印度的佛像,意大利的雕塑,五顏六色的油畫,還有壹摞摞碼更高的書,有法語文獻,也有英語書籍。
妳看,編劇還沒出場,就已經在女主心裏有了光環:有錢,有禮貌,有學問,充滿神秘感。
更重要的是,他實際上是那個女人的救星。因為和上壹個房客比起來,編劇簡直不算太好。那家可以說是人人畏懼。男主是個酒鬼,老是打老婆。這個家裏的孩子總是欺負女主,在她背後罵人,用雪球砸她的頭。
這怎麽能讓年輕的女主意外期待編劇的到來呢?想著想著,作家終於來了。他穿著淺棕色的運動服,上樓時壹步走兩步,步伐輕盈利落,十分瀟灑。作家手裏拿著帽子,臉上容光煥發,表情生動,頭發漂亮有光澤。這與年輕女子的猜測完全相反。她以為作者是個戴眼鏡的慈祥老人,沒想到他這麽年輕英俊。突然吸引了女主人,她開始只對作家的東西感興趣,這時,女主人已經愛上了作家。
女主人關註著這位作家的壹切。他的朋友圈子很廣,包括不修邊幅的大學生、歌劇院的指揮、上商學院的女孩,以及騎汽車的妻子。
就這樣,女主人小心翼翼地關註著作家的壹切。直到那壹刻,女人完全被作家迷住了。那天,女子正在大門口和壹個女同學聊天。作家跳下車,準備回家。女人忍不住幫男人開門。作家看了看那個女人,對她笑了笑,然後說:“謝謝妳,小姐。”
這壹眼,就是這麽壹個眼神,女主徹底淪陷了。
聽到這裏,妳可能會說,這沒什麽特別的。不就是壹個懵懂少女愛上鄰家大叔的故事嗎?
也許,如果不是因為女主和其他女生,她不會這麽容易迷戀上壹個人。但是女主人不壹樣。壹旦她去尋找,那就是她的生活。
?出身家庭的影響
美國著名家庭治療師薩提亞(Satya)認為,每個人都與其出身的家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種聯系會影響他的壹生。
心理學研究也表明,當壹個人未能與父母建立起牢固的依戀關系時,他內心的安全感並不能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自動消除。很多沒有安全感的人,總覺得沒有人會永遠愛自己,但是會對愛情抱著壹種近乎神聖的熱情。這是因為小時候愛的缺失,長大後特別渴望彌補。這就是心理學上的心理補償防禦機制。
女主就是這種情況。她的父親是壹個寒酸的會計,很早就去世了。她媽媽整天郁郁寡歡,靠退休金生活,總是膽小怕事,不關心她,甚至從來不親她。
女主也很討厭那些有點壞的女同學。他們把愛情當兒戲,但在她心裏,愛情至上。於是,女主人把自己所有零散的感情集中起來,獻給了作家。
從十三歲到十六歲,女主人每時每刻都和作家在壹起。她透過她門上的小孔窺視那個男人的生活,坐在冰冷的門廊上等他,把作家扔掉的雪茄蒂當成聖物,親吻作家手觸摸過的門把手,晚上跑下樓找借口看作家的哪個房間還亮著燈。
正因為從小沒有享受過父母的愛,所以壹旦愛情的種子發芽,女主就會用全部的熱情守護這份愛,就像抓救命稻草壹樣。
但當《愛的種子》當了女主之後,壹個重大的轉折出現了,這進壹步加深了她對這位作家的感情,從此便如癡如醉。
到底發生了什麽?原來,是女方的母親同意了壹個商人的求婚,她母親決定帶著她跟著這個商人離家出走。這意味著女主將和編劇分開!
在這個女人還能住在壹個胡同裏的最後壹個晚上,年僅十五歲的她站在冰冷的樓道裏,嚇得全身僵硬,鼓足了所有的勇氣。她試著用手指按作家的門鈴,她想跪下來求那個男人把她當成小女孩和奴隸收留。她不想離開作家。
但是作家根本不在家,然後女主人就在寒夜裏熬著,等著作家回來,怕她睡著了不帶毯子,怕太暖和了會困。
女主人壹直等到夜裏淩晨兩三點,作家回來了,他卻抱了另壹個女人。第二天,女主被拖到了另壹個城市。
?蔡加尼克
心理學上有壹個著名的奇克尼效應,說的是壹般人容易忘記已經完成了什麽,已經達到了什麽,卻總是記得曾經被打斷的,沒有完成的,沒有達到目標的。
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初戀都是典型的不成功事件,所以很多人都有初戀情結,初戀對象總是難以忘懷,初戀的感覺也總是難以忘懷。
作家對於這個時候的十五歲女子來說,是壹段刻骨銘心的初戀。這壹次的離別,讓這份初戀發酵成了壹份絕望的癡情。
張愛玲說:“見了他之後,她變得很低,低到塵埃裏去了,但她的心是快樂的,塵埃裏出了花。”此時此刻,女主早已心甘情願地成為作家身邊的壹粒微塵,在自己的想象中綻放出壹朵純白的玫瑰,與作家和現實無關。
?自知卑微,無怨無悔。
女主的愛太卑微了。這種卑微體現在男方對女方的三個遺忘。哪三次?
第壹次是在女方快十八歲的時候。自從她十三歲愛上這位作家以來,已經快五年了。然而,她對這位作家的感情仍然和以前壹樣。隨著她身體的發育,這種感覺變得更加強烈,也更具身體性。
席慕蓉道:“妳如何能遇我?在我最美的時刻,我已經在佛前乞討了五百年。”我說的是女主此刻的心情。按作家門鈴的小女孩,其實腦子裏有壹個潛意識,但現在這個潛意識已經變成了真實的想法:女主人打算把自己獻給作家,把自己完全托付給他。
於是,她努力工作養活自己,終於離開了家,來到了作家的城市。每天在店裏幹完又累又重的活,她都會站在作家的巷子裏,哪怕是風雪交加。
然而,很長壹段時間過去了,作家沒有註意到女主人。直到有壹天,壹輛卡車停在街上卸貨,作家從女主人身邊經過,看了她四眼。他沒有註意到她,但他仍然沒有認出她就是五年前住在對門的那個小女孩。
兩天後,兩人再次見面。作家只認出這個女人是十八年前的那個美麗的女孩,就和她開始了交談。然後,他把她當成所有和他有過露水情緣的女人,邀請她壹起吃飯,問她吃完飯要不要去他家。她根本無法拒絕那個男人,更何況他是她愛過,等了五年的人。
他們壹起度過了三個夜晚。過了第三晚,男的說要出去。女的給他留了地址,沒等男的聯系。就這樣,他們第二次失去了聯系。
那是十年後,男人第二次忘記女人。那個時候,那個女人已經成了壹個出賣自己的高級妓女。在壹家霓虹舞廳裏,男的用熱切的眼神看著女的,示意她去前廳。
女人心慌了,卻不由自主地跟著男人,男人只是把她當成了壹個晚上在笑的女人。
春夜過了壹夜,我還是沒認出那個女人是誰,甚至還付錢給她。女人疼得眼淚都要出來了,趕緊走出男人的房門,卻在前面的房間裏,撞上了男人的老仆人。那個女人含淚看了仆人壹眼,但是過了壹秒鐘,老仆人亮了起來,認出那個女人就是對門的小女孩。
但是男的根本不記得女的是誰。
但是,女方此時已經為他生了壹個男孩,也就是女方十八歲和男方進行了三夜的肌膚之親後,女方懷孕了。
臨產前,不能去店裏上班,只能靠賣首飾為生。女人最後的幾個金幣被洗衣婦偷走後,壹貧如洗,只好去屠宰場般的婦產醫院生孩子。那裏全是貧困的社會渣滓,醫生肆無忌憚地占女病人的便宜,病房裏尖叫不斷。但女方還是不顧壹切生下了孩子。
之後,為了給男方的孩子更優越的生活,女方決定出賣自己。有很多男人願意給壹個美女提供很好的生活,向她求婚,很愛她的孩子,但是她依然深愛著他。
她覺得自己只屬於那個男人。既然男方不愛她,她也不在乎她的健康,但是她的愛只屬於男方,她也不想嫁。她不能捆住自己的手腳,要隨時為男方解脫。只要男人打電話,她就會義無反顧地跟過去。於是,又壹次在舞廳,女主人沒有拒絕。
但是那個男人又把她忘了。
男人第三次忘記女人,是在男人收到女人第壹封也是最後壹封信的時候。此時女方已經去世,因為兒子患流感去世,她和男方唯壹的紐帶也斷了,女方也不再戀愛。
她給那個男人留了壹封信,信中她完整地表達了對他的愛。
看完信,男人的手有些顫抖,他依稀回憶起隔壁的壹個小女孩,夜總會裏的壹個女孩和壹個女人,但這些記憶還是朦朧而混亂的,無法形成壹個人影。畢竟他還是想不起來壹個完整的女主的樣子。他忘了。
勃朗寧寫過壹首著名的詩《我是多麽愛妳》,詩中有壹段:“我用童年的信念愛妳;我愛妳就像我愛天堂裏的聖徒壹樣;我用生命中的呼吸、歡笑和淚水來愛妳;我死後,我會更愛妳!”
這段話和女方信中最後壹句“我愛妳”是壹樣的。
聽到這裏,也許妳要問了,這麽卑微的愛壹個人值得嗎?
也許值得,或者說愛情不能用值不值得來評價。只有女方自己的感覺才是真的。每次和男的見面,他都忘了她,他根本想不起她這樣的人,更別說對她的愛有什麽其他的反饋了。女主有壹種失落感和絕望感,但終究還是充滿了幸福感。她知道自己卑微,卻無怨無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