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市朝陽區朝外街道總工會)
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工會如何幫助抗擊疫情,用好防控專項資金?在梳理疫情以來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新規定”的基礎上,《戰爭論》壹書和工會黑板報3。如何使用工會經費》將結合疫情期間各級工會組織在使用防控專項經費實踐中遇到的問題,為您進行詳細講解。
疫情期間工會經費使用的“新規定”
問題1: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工會經費使用有什麽新規定?
答:自2020年6月26日起,主要有五個關於疫情期間工會經費使用和管理規定的通知和說明,供參考:
(1)《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2020〕23號,2020.1.26)
(2)《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防控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工辦〔2020〕3號,2020.5438+0.5438+0)。
(3)北京市總工會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治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說明(2020.2.1)
(4)《北京市總工會辦公室關於進壹步發揮新冠肺炎防治工作專項資金保障作用的通知》(京工辦發[2020]1號,2020年2月15)。
(5)《北京市總工會關於進壹步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保障職工權益的若幹措施》(龔景辦發[2020]2號,2020.2.21)
特別提示
防疫期間,各級工會組織可根據上述“新規定”,結合實際情況,集體研究決定各單位專項經費數額和慰問標準,同時建立健全應急采購內控機制。
防治工作專項經費的預算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