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作品大致可以分為表現形式和思想內容兩個方面。表現形式是指作品內容的內部結構和表現手段,主要包括語言、結構、表現手段等要素。思想性通常是指文學作品中反映的思想、感情和社會生活現象,主要包括題材、主題、人物、感情等要素。我們的思維傾向於關註內容而不是形式。在此,筆者在研究了中國古代詩歌的發展之後,認為從成功的具體詩歌作品來看,表現形式和內容應該是完美結合,缺壹不可的,但是對於詩歌本身的發展來說,詩歌表現形式的發展推動了詩歌創作的進步。中國文學講究表現形式,詩歌的生命在於形式美。美國理論家馬克·肖勒認為:“現代批評向我們表明,只談內容本身絕不是談藝術,而是談經驗;只有當我們談到完成的內容,也就是形式,也就是藝術作品本身的時候,我們才是批評家。內容(或經歷)和成品內容(或藝術)的差距就是技巧。”(《關於技能的討論》)
中國的詩歌從很早的時候就特別註重形式美。傳說《奏歌》寫於黃帝時代;
斷竹。雙翅目竹飛土。糜竺(古代“肉”的意思)
《周易》中引用的古代民歌、民謠,如《屯留二》;
吞如,快如。騎馬,本如。土匪,婚姻。
《奔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