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民樂。樂府最早成立於秦朝,是當時“少府”之下管理樂舞演唱教學的機構。公元前112,正式建立於西漢武帝時期。它的職責是收集民歌或文人的詩歌用於音樂,以便為朝廷在祭祀或宴會上表演做準備。它收集的詩歌後來被稱為“樂府詩”或簡稱“樂府詩”。它是繼《詩經》、《楚辭》之後的壹種新的詩風。後來不高興的也叫樂府或準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