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壹個事物來描述和說明另壹個事物。可比修辭格是把人比作莊稼,把事物比作人,或者把A比作b,這類修辭格的運用可以達到獨特的修辭效果:或增添獨特的風味,或把事物寫得生動傳神,表達愛恨情仇。詩歌、小說、散文、寓言、童話等經常使用可比的修辭格。
擴展數據:
各種東西都有自己的“個性”。如果鳥兒會飛,昆蟲會唱歌,樹木會開花,水會流動,太陽會發出光和熱,真理就會傳播...模仿往往是在壹定的言語環境中進行的,能給人形象感、新奇感和生動有趣的表達。
模仿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把人描述成動物、植物或無生命物體,賦予了人動物、植物或無生命物體的某些特征。
比較、思維、勞動、創造、情感的本質特征是最熟悉、最能理解、最能接受、最容易產生* * *音的。為了表達需要,把人的本質特征轉移到其他事物上,使之具有人的某些特征,把事物描述得具體、生動、形象,使人感到親切,容易受到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