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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由四十多位作者寫成,前後耗時約1600年。它完成於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97年。
作者包括國王、牧師、先知、戰士、稅吏、牧羊人、漁夫、醫生、使徒和文士。他們的職責不同,工作的地方也不同;但是寫的完全壹致,前後沒有矛盾。《聖經》的總作者是上帝本人,但它是由40多個與他壹起工作的人寫的。舊約和新約是以同樣的方式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