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很短,只有14年,但它不是過渡性的,而是開拓性的。韓只是繼承了秦的制度。在音樂上,韓繼承了秦創立的樂府組織。秦朝有兩個管理音樂的機構。壹個是“太樂”,隸屬於“”,而“”主管禮儀,所以“太樂”是關的禮樂。另壹個是樂府,隸屬少府。少府的作用是收集全國各地的物品供皇帝揮霍,所以樂府也是收集全國各地有特色的歌舞供皇帝欣賞的機構。
樂府在漢武帝時期(前140-前87)得到了特別的重視,也有了很大的發展。它收集了“趙、戴、秦、楚”(相當於今天的陜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蘇)的民歌,邀請了司馬相如等數十位著名文人創作詩詞。李延年是中山人,中山有著豐富的音樂傳統。他的父母和兄弟都是從事音樂工作的藝伎。李延年因其舞女受到漢武帝的寵愛,被封為“斜呂隊長”。這是壹個沒有出現在永久職位上的臨時禮物,但李延年在這個職位上充分發揮了他的音樂才華。所謂“和”,是指音樂的創作和表現。李延年擅長創作和改編新歌。人們稱他的音樂為“新聲”、“新聲”、“新聲變”。
從漢武帝時期開始,樂府越來越龐大。壹開始是酒席娛樂,但是有70個歌手和姑娘唱歌,有樂隊伴奏,規模不大。但樂府之下有八百多人,所以公元前7年,樂府不得不被廢,但被廢的大多是來自全國各地的唱彈人才,其余的被分配到“太嶽”從事雅樂活動。但在這二百年間,尤其是漢武帝以後的百年間,樂府的影響很大。樂府雖然沒有名字,但基本上有了相應的編制,後人也把樂府收集的類似的歌曲稱為“樂府”。
樂府收集的最著名的歌曲形式叫做“宋相鶴”。“和聲歌”是壹種民間無伴奏的“徒弟歌”,往往是壹個人唱,幾個人伴奏。在此基礎上增加絲竹樂器,即“絲竹更(交替)和諧”,稱為“和聲曲”。絲竹伴奏樂器為琴、琴、箏、琵琶、笛、笙、池,歌者擊鼓統壹節奏。相和歌的結構形式多種多樣,可以壹曲到底,不分段落,也可以分成兩段以上,每段稱為壹個“解”。大曲,結構較大,後被稱為大曲。有時大曲前面是相當於引言的“精彩”部分,後面是帶有結尾性質的“傾向”或“混亂”部分。這樣的結構形式已經可以表達更復雜的內容或情感了。宋相鶴有幾種不同的調音,而且註明了哪種音樂屬於哪種曲調。雖然我們從先秦的樂器和文獻記載中知道有不同的調律,但當時並沒有調律。曲調名的確立,只有相和歌才有。宋相鶴的五種基本音調被稱為平調、清調、色調、初調和側調。其中前三首曲子是獻給晉代以後的尚青音樂的,也稱為“尚青三首曲子”。
平調以湟中為宮,所以平調就是正常調,也就是基本調。平調的第二和第四個音分別是第二和第四個音,是樂器中最容易轉換的密切相關的音。但在笛子上,這三個鍵的名字並不相同。平調,笛子叫正調;在笛子上,曲調叫低音;清調,笛子叫清角調。以正音為準,其他音的宮調叫什麽音相當於正音。有關詳細信息,請參見下表:
法律名稱
訂單名稱
調整名稱
黃色
時鐘
大的
姓
也
串
夾子
時鐘
父親的妹妹
姓
中間
姓
(指植物)繁茂的
客人
森林
時鐘
消滅
規則
南方
姓
沒有
拍攝
應該做
時鐘
平調(正調)
宮殿
-
商業
-
角落
-
-
智
-
羽毛
-
-
色調音
-
-
智
-
羽毛
-
-
宮殿
-
商業
-
角落
清晰音調(清晰角度音調)
智
-
羽毛
-
-
宮殿
-
商業
-
角落
-
-
尚青音樂是宋相鶴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發展。東晉政權南遷後(4世紀初),南方的音樂更加突出。地處長江下遊的吳地,戰國時歌名天下,今稱“吳聲”。長江中遊著名的“楚聲”被稱為新時代的“西曲”。都是在同壹個地方新發展起來的聲樂,不能理解為老調新曲。由南遷帶來的以北方民歌為主的五聲、戲曲、香河歌的結合,在當時被賦予了新的名稱,簡稱“尚青樂”或“樂青”。武聲和戲曲都是短歌,壹般是四句。有時在它們前面加壹段引子或在它們後面加壹段結尾,叫做“和”或“送”。與香河歌的“艷”、“勢”(“亂”)不同,香河歌的這幾段有時不唱(大概是器樂段),而武聲、西曲都在唱,而且多是合唱。
秦漢以後,中、清在樂隊中的重要地位逐漸被宇、瑟所取代,壹鐘兩音慢慢失傳。顏和色能演奏悠揚而又相對較快的音樂。在西漢的著作中,描述顏、瑟的手在弦上時起時落,就像壹只小蟲“蠓”急速上下飛舞,可見旋律進行得快。善於烘托莊嚴氣氛的鐘和清,是不能與之相比的。樂器的制作和演奏在漢代達到頂峰。例如,它的“搖擺”演奏法(即用壹個手指快速撥弦)已經非常普遍,可以作為撥弦的統稱。但這種方法失傳後只在近代的箏演奏中使用(箏的“撥指”與古琴的“撥”相似),雙手合十或輪流演奏旋律的技法也是近代才在箏上出現的。漢朝以後秦國也發展很快。出土的西漢琴還是半揚聲器,半實木的結構比樂器簡單很多。但它小巧方便,又很受學者重視,所以很容易被改進。魏晉左右,琴的造型和今天流行的差不多。箏也是東漢末年發展起來的樂器。它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戰國時期的秦朝,但在當時卻是作為壹種粗糙難聽的樂器被提及。它的地位在西漢並沒有改變。東漢末年,箏的形制也由半喇叭改為全喇叭,壹起向鋼琴靠攏。中國歷史上有兩種類型的弦樂器,估計來自兩個文化源頭。壹個是弦樂器,全身是音箱,壹個是鋼琴,壹個是建築,壹個是阿正,都是實木的,壹半是音箱。但最遲到魏晉時期才全部合並為壹個全身揚聲器的結構。)改進後的箏立即成為壹種重要的樂器,因為它更小、更高、清脆明亮,演奏技巧也比樂器簡單,所以逐漸取代了樂器。(東晉以後,樂器形制失傳,反過來模仿箏的形制創造樂器,但只是“大箏”,沒有實際演奏價值,逐漸成為“擺設”。)以竹笛箏為主的樂隊又變了。這壹時期比較顯著的樂器是琵琶和豎琴,這兩種樂器其實都是外國樂器,有的古籍上還說是自己做的,應該是假的,不靠譜。雅分為臥和豎兩種,其實是兩種不同來源的樂器。臥如豎琴小,七弦,面有萬能品,可用撥片彈奏。豎琴類似於豎琴,但要小得多。妳可以用雙手去拔。琵琶是壹種四弦樂器,直柄接扁圓形盒,柄上配有萬能樂器。《晉書》記載阮賢“巧識音律,善彈琵琶。”今天出土的南朝墓磚上畫的阮賢畫像,是阮賢用手裏的鎬頭打的。正是南北朝以後,梨形音箱的樂器項目琵琶興起,這種直柄琵琶才被淘汰和遺忘。到了唐代,古墓中出土的直柄琵琶已不為大多數人所知。咨詢了壹下別人,才知道是阮賢的好琵琶。因此,它被稱為阮鹹,或簡稱“阮”。
秦漢以後,祭祀樂舞的勢頭較前代有所下降,但壹般用於宴飲的舞蹈卻比秦以前活躍得多。這些舞蹈被稱為“雜舞”。比較著名的有盤舞、【歌北舞】、都鐸舞、呢喃舞、白【楚】(“北”換成“朱”)。這些舞蹈的名字都標明了舞蹈指導,比如都鐸舞用帶柄的小鼓,都鐸舞持都鐸。“舞”占地(多為七套),外加壹面平鼓(壹面或兩面鼓)。舞者在盤子和鼓上跳舞,踩著鼓加強節奏。有學者認為,為雜舞伴奏的樂隊是黃門提倡的。它的主要樂器是鼓、鈸、豎琴、笛子(笛子)和笛子,外加編鐘和編鐘。今天的學者普遍認為漢魏大曲有舞,但這只是基於“凡大曲皆成,黃獨舞無詞”這幾個字,而這些字並不能得出大曲壹定有舞的結論。因此,漢魏大曲是否伴舞,還需要今後進壹步研究,才能作出正確的結論。但毫無疑問,大曲之後壹定是舞蹈。
漢代以後發展了壹種新的音樂形式,叫做“擊鼓傳花”。這其實是壹個很籠統的名字。顧名思義,所有以鼓和管樂器演奏為主的音樂都稱為“鼓樂”,但有時也有特定的含義。《黃門鼓吹》也是鼓吹樂的壹種,演奏的是漢代帝王的“食養樂”,演奏的是雜舞曲。有時“鼓吹”是指在“朝暉路”上用於儀式目的的帶簫、劍(西北少數民族的壹種失傳樂器)的樂隊;而那些帶鼓帶角的(也是當時西北少數民族失傳的樂器)叫“橫吹”,軍隊裏用,馬背上彈(唱)。漢武帝時,“協律隊長”李延年用西北傳來的音樂譜成《新聲二十八解》,後為橫風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