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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回燕詩的詩性如何?

杜甫

萬裏衡陽雁今年北歸。兩人都盼著客人,壹個個飛起來。

雲喚病,沙方疏。是書——元語,我又悲又孤獨,所以我是單偉。

如果妳想讓白雪去對抗胡地,先不要花楚雲。然清明,洞庭群雄高起。

塞北春蔭黃昏,江南陽光普照。受傷的弓浮在羽毛上,線斷了。

桂燕

我聽說今年春天的鵝,從廣州南下。看花升海,避雪去羅浮。

這是壹個問題,當避免擔心客人。年年霜露隔,但五湖秋色。

在古代,書信的傳遞不發達,離家之後,不得安寧。再亂,就真的很難顧及鄉愁了。借鵝送愛是常事,只是滲透了很多悲傷。

背景概要:春天來了,看到北飛的大雁,勾起了詩人的思鄉之情。

春天來了,我什麽時候能回家,誰遠在他鄉?最讓我難過的是,就連江城的大雁都可以自由地飛向北方,而我卻壹步也動不了。

杜甫

春遊萬裏,

妳幾年後回來?

心碎的江城鵝,

向北高飛。

杜甫詩歌欣賞

這首詩寫於成都草堂廣德二年(764)春晚。這首詩充滿了深深的思鄉之情,表現了對朝廷的依戀和對國家大事的關心。

“春來萬裏,幾年還?”指出了時間和客居地,並表達了渴望回到家鄉的心情。安史之亂後,八年間,杜甫隨家人離開家鄉,從長安、洛陽、周琴輾轉到四川成都。所以詩中的“春”字也叫“東”。這年初春,他在川北朗州流浪時,已做好準備,打算由水路下到禹州出峽,以便回到河南老家。但因為老朋友嚴武第二次來成都,邀請杜甫到成都,他放棄了出峽的想法,舉家遷回成都草堂居住。“萬裏客”這個詞,飽含著經年奔波的憂傷和濃濃的鄉愁。至此,安史之亂已經平息,理應回家。不久前,他寫下了“人生第壹首快詩”(蒲圻龍語)和“黃河兩岸被皇軍收復”,並動情地表示:“在那綠色的春日,我揚聲歌唱,飲盡美酒,啟程回家。從這座山回來,經過另壹座山,從南邊上去,再往北——到我自己的城鎮!. "現在來到了成都,回到家鄉的夙願要到哪壹年才能實現?壹個問題顯示了詩人渴望回到家鄉,但不是他的緊迫性。

正當詩人思鄉心切之時,成群的大雁從成都錦江附近向北高飛。“高”就是自由無阻。大雁北飛的地方是中原,這裏既是作者的故鄉所在地,也是唐朝中央政府所在地。詩人不禁想到大雁每年回壹次老家,卻在異地滯留多年。

這首詩短小精悍,意味深長,回味無窮。壹方面原因是詩人將自己的真情融於字裏行間,在平實的語言中,蘊含著強烈的激情。另壹方面,關於歸雁的詩,往往是從雁本身寫起,然後表達出來。但這首詩是先寫思鄉之情,從壹開始就直抒胸臆,先給讀者強烈的思鄉印象,再把描寫對準空中的大雁,這樣生動的形象才能充分體現作者的思想,給人以具體的感受,先賦後興。這樣不僅情景交融,而且鄉愁和愛國之情表達得更加強烈和深刻。另外,在絕句的形式上,這首歌采用了結體的方式。盛唐時絕句又散,四散句合,句間無重對偶。這首詩的第壹句和第二句使用了對偶性。後兩句用的是散句,純自然。這樣,精致與自然在形式上有機結合,使其讀起來具有優美的韻律和“崇高的品味”(普奇龍語)。杜甫“經常用絕句作為交流的手段,即興發揮,但這並不妨礙他在形式上有意識地進行各種嘗試。”(周嘯天《唐史絕句》)從這首五言絕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創作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