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風箏”名字的由來。
我們大家都知道,風箏在古代被稱作紙鳶,還有壹種稱呼就是“鷂”。直到晚唐時期,人們才開始將其稱做“風箏”。當時人們還會別出心裁地在紙鳶上加上哨子或是竹笛,飛上天後被風壹吹,能發出如箏如琴的聲音,所以才得名“風箏”。
2.“殺破狼”到底是什麽意思?
殺破狼最早見於《易經》,屬於紫薇鬥數,在命理學中,七殺、貪狼、破軍在命宮的三方四正會照時,就是所謂的“殺、破、狼”格局,“七煞星”、“破軍星”、“貪狼星”。“七煞”為攪亂世界之賊;“破軍”為縱橫天下之將;“貪狼”為奸險詭詐之士,此三星壹旦聚合,天下必將易主,無可逆轉!殺破狼是紫微的壹種命格,是七殺、破軍、貪狼三顆星。古代那些征戰沙場的大將軍,多半是屬於這種命格。殺破狼座命的人壹生漂泊,大起大落,卻有著壹舉成名的英雄體質。殺破狼星系表示著壹種動蕩和變化。殺破狼喜動不喜靜,格局好者,動中得財降福;格局差者,動中逢災破財。
3.人們見面為什麽要握手?
在很多正式的場合,人們見面和道別時都要握手示意,這是壹種友好的象征,這種習慣來自於古人的狩獵行為。很久以前,人類的祖先以狩獵為生,這個獵物有時甚至是人,當時的人經常遇到其他人的襲擊。於是在遇到陌生人時,人們都存著戒備之心在遠處對峙,如果沒有敵意,就伸出右手,手掌張開,手心向前,表示自己手中沒有石頭或者武器。這時人們走近對方,摸壹摸對方的手心,表示友好。這種友好的表示壹直延續下來,就是今天人們的握手。
4.琵琶原指的是什麽?
琵琶是我國古老的彈撥樂器,琵琶的中低音區音色淳厚結實,高音區音色清晰明亮,因此在演奏中既能表現歡快抒情的曲調,又可表現雄渾悲壯的旋律。但很多朋友不知道,琵琶是以其演奏方法而得名的樂器。琵和琶原是兩種彈奏手法的名稱:琵是右手向前彈,琶是右手向後彈奏。
5.日本的政府部門為什麽稱作為省?
在我國今天,省是中央領導下的行政區劃;在日本,很多部門都叫做省,如後生勞動省、內務省、文部省等。距今2000多年的西漢時期,皇宮內就稱為“省中”;魏晉之後,皇宮附近的中央政府機構成為省。此後,中央機構就出現了中書省、尚書省、門下省的名稱。隋唐兩朝采取的是三省六部制。日本遣唐使來到中國時,就學會了這種制度,並把其帶回日本。這種制度繼續發展,省被稱為負責不同職能的政府部門。而這種制度在中國開始向另壹方向發展。金朝末年,各地農民起義爆發。作為中央機構的中書省,在各地設置分支機構,叫做行尚書省。起初這種分支機構只是臨時的,後來由於地方的軍事行動持續的時間越來越長,這種地方的行省就成了長期存在的機構。元朝時行省制度確立,中央稱中書省,地方設10個行書省,地方設省的制度就確立了下來。到了清代,全國設15個省,“省”作為地方政府的名稱最終被確定了下來。
6.“詞典”和“辭典”壹樣嗎?
辭和詞在“言詞”這個意義上是同義詞,可以通用。在漢以前的古代,人們壹般只說“辭”而不說“詞”。漢代以後,逐漸以“詞”代“辭”。其實,辭和詞還是有細微差別的。“辭”的古寫為“辤”,即“受”+“辛”。辛者,大罪也,故“受辛”原意為辯訟、打官司。後引申為“口供、政令”之意。所以,嚴格地講,“辭”比“詞”更為嚴肅、正規壹些。
7.在中國人口中最少的姓氏是哪個?
中國人口最少的姓氏:姓難(音“寧”)的,基本上在河南洛陽、武陟,是南北朝時期鮮卑族的姓發展而來,原本是壹種鳥類的名字,由於當時的人崇尚鳥類,把姓起成了“難”,後北遷,大部分遷徙到了朝鮮半島,中國已極少存在,不過數百人。
倒數第二:姓死的,主要分布於中國西北部,是由北魏時期某少數民族的四字復姓發展而來,目前人數呈減少趨勢。
倒數第三:姓山(音“亞”)的,主要分布在安徽阜陽和遼寧彰武,***有2000人左右。這些人互相都沒有聯系,但都清楚自己的來源。他們都稱自己是嶽飛的直系後代,當年遭到秦檜迫害,逃亡到此,把“嶽”字上下顛。
8.梵高只是把他左耳的耳垂割下來了而已
他很多人都知道著名的印象派畫家梵高還有他的自畫像,看過他的個人生平都會知道他的割耳事件,他的左耳在1888年12月聖誕節的時候被割去了,至於原因,有很多的說法但是無從考證。很多人以為他是割去了整個左耳,但其實並不是那樣子,實際上他的左耳只是被割去了耳垂部分而已,自畫像中將整個左耳包住了總會有點誤導人的嫌疑。
9.古代人上班需要打卡嗎?
古人肯定沒有打卡機,不過他們也要記住考勤。考勤在中國出現得比較早,但是有明確記載和考勤工具的是出現在清代。清朝的官吏實行坐班制,管理人員都在辦公場所上班。漸漸地,官吏的惰性體現出來了。根據《嘯亭雜錄》記載,和珅等軍機大臣自己設立辦公地點,不和其他大臣壹起辦公。後來,很多大臣開始在家辦公,成了“soho族”。於是,清政府啟用了“畫到簿”,官員的出勤率記載在上面,存入內閣大庫。鹹豐年間,為了進壹步規範官吏的出席率,出現了考勤的獎懲制度,規定對官吏“核其勤情”,這是最早出現的考勤獎懲制度。
10.世界上最長刑期有多長?
1989年7月27日,壹名泰國人以及他的7名同夥,因被發現有對公眾的欺詐行為,而被曼谷刑事法庭判處徒刑,每人被判監禁14.1078萬年。對這個刑期,這些人不知道要怎麽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