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後,中國大陸“中華民族”得到了廣泛的運用,但從未見用“華族”作為其簡稱。汪惠迪(1999)則把“華族”限定在東南亞的範圍:“東南亞國家華人指自己所屬的民族。”作者還特意加了說明:“在新加坡,‘華族’是跟馬來族、印度族或歐亞裔相對而言的,它和‘漢族’不是同壹概念。新加坡人在提到自己的民族類別時,不用漢族。據新加坡學者崔貴強先生研究,戰後初期,壹篇題為《南洋華族的政治危機》的署名文章(作者:屈哲夫)首次提出‘華族’這個概念,作者認為應當用‘華族’來替代‘華僑’。”
在中國大陸,“華”意識也正在喚醒。除了“華語”“華文”、“華人”等以外,新造的華字頭詞如“華劇”也開始出現了。它和“中劇”顯然是在和日劇、韓劇的對舉中浮出水面的。 《重編國語詞典》(2005)的“漢語”條目和“華族”相呼應,即“漢族”等於“華族”:“以華夏為主幹的族稱,為我國五大民族之壹。漢時包括華夏系、東夷系、荊吳系﹑百越系及其它種族;漢代以後,因兩漢國勢強盛,遂稱為‘漢族’。亦稱為‘華族’、‘中華民族’。”
“華”字頭詞就來源上來說是“華夏”,用其來指稱中國是自然的。然而,“從壹個國家來到另壹個國家,需要把分類系統加以修訂,而有關的人在兩部詞典中都保證要有壹席之地。”(巴勃羅·比拉2000)“華”字頭詞語或許就是這樣的結果。 在新加坡 “恐‘中’時代”,連“中文”都很忌諱,所以壹定要改成“華文”。近年來因為“中文信息處理”的頻繁使用,同時也帶有更為濃厚的科技色彩,使情況發生了變化。在我們看來,用“華”應該是雙重考慮的結果。壹方面在自己所在的國家和地區與其它群體區分開,國內強調同壹性,形成內聚力;另壹方面,也同意識形態嚴重分歧的中國切割開。李光耀就多次強調,我們是華人,不是中國人。(吳元華,1999:141-142)他又強調新加坡華族文化不等於中國文化。臺灣壹些人似在有意無意之間減少“國”字頭,代之以“華”,值得關註。
1967年 11月15日,當時擔任新加坡總理的內閣資政李光耀在新加坡美國人協會的宴會上發表演說時指出:“我是新加坡華人,但不是中國人,正如愛爾蘭後裔的肯尼迪總統不是愛爾蘭人、艾森豪威爾總統不是日耳曼人或羅斯福總統不是愛爾蘭人壹樣。假以時日,世人將知道,新加坡姓李、姓杜、姓吳、姓王、姓楊、姓林的華人雖然外貌像中國人,並且說華族語言,但是他們都不同於中國人。他們是華族,並且不會因此而感到不好意思。最重要的是:他們心裏想的是新加坡和新加坡人的利益,並非中國和漢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