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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語言學教程》讀書劄記

緒論第壹章,“語言學史壹瞥”簡要概括了語言學這門學科曾經過的三個連續的階段。首先是“語法”,其後是語文學,第三階段是比較語文學或“比較語法”。

語法階段最早,也最為簡單,規範和狹隘,它的目的即是定出壹些語言使用形式正確與不正確的規則。就像我們學壹門外語,要背單詞,學語法,學習怎樣的詞語組合形式才是最正確的。如漢語和英語的主謂賓順序,日語的主賓謂順序等。語法階段是以邏輯為基礎的,但沒有涉及真正的語言本質。

第二階段出現了語文學,這壹門學派不以語言為唯壹對象,其研究內容是確定解釋和評註各種文獻,運用考訂的方法解讀用古代的晦澀難懂的語文寫的碑銘。我覺得這壹學派走向了歷史考古方向且又太拘泥於書面語言,忽略了語言與人本身的關系。

第三階段是將語言進行比較,從而發現規律。但索緒爾認為“比較是壹切歷史重建所必不可少的條件,但單靠比較不能得出結論。”並且在比較語法中,從來不研究他所做的“比較”意義何在?而只是單純地像博物學家壹樣去考慮和比較。

第三階段後(索緒爾沒有明說這是第四階段,但的確是在比較語法學之後產生的。校註裏提到“新語法學派”的出現是比較語法學的完成階段,所以直接說第四階段又不符合,因為不是新階段的產生,因此稱之為第三階段後)是通過沖擊“比較”而產生的新的學派,新語法學派他們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利用比較所得的成果思考比較的意義,並放在歷史之下,將語言看作是語言集團集體精神產物,而不是自我發展的有機體。這就是四個階段,每個階段的研究重心都發生很大的變化。這是前人在不斷探索語言學的壹個必須經歷的過程,而直到今天語言學的全部問題也還不能說都已闡述得很清楚了。

第二章,很清楚的提到語言學的材料、任務以及與之毗鄰的科學的關系。

第三章,語言學的對象。講語言的定義和地位。首先拋出壹個十分困難的問題,即語言學的對象是什麽?是具體的某個語言嗎?比如中文的壹個字“好”,它可以是壹個聲音,壹個觀念意義的表達,也可以指英文中對應的“good”等等,可以從很多方面找到很多研究對象。這就是索緒爾提到的“是觀念創造了對象,而不是對象在觀點之前。”既然有如此多方面,必然會有列舉所遺漏的部分,因此不能從哪壹方面去解決語言學完整又具體的對象這壹問題。因此他提出只有壹個解決辦法,即“壹開始就站在語言的陣地上,把它當作言語活動的其他壹切表現的準則。”然而這也是差強人意的。

於是重點就落在解釋什麽是 語言 ?以及 言語活動 的差別了。索緒爾認為,語言是言語活動的主要部分,是言語機能的社會產物,是社會集團的規約,是壹個整體,壹套原則。並且他認為人類構成語言的機能可以說是天賦的。言語活動是大的、多方面的、性質復雜的、寬領域的。

此外 語言 與 言語 也有區別:①語言是社會的,不是個人的,(雖然他是個人被動記錄下的產物)是個人獨自不能創造,也不能改變,只能通過社會成員之間存在的壹種契約而存在或改變的。言語則相反,是個人的意誌和智能行為。②語言的事實固定下來是可能的,如壹本詞典和語法。③語言是人們能夠分出來加以研究的對象,即使壹種語言不再被人們使用,被稱為“死去的語言”,但我們也能完全掌握其語言機構。④我認為前面提到構成語言的技能是人類天賦,並不意味著人生來會使用語言,只是說在我們現知的、諸如手勢言語、視覺形象言語、音響形象言語 [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 等指揮這些器官言語的運用之上有壹種更壹般的技能來指揮他們,這正好是語言機能。故這裏的天賦不是與生俱來之意,而是個人也必須經過壹個見習期才能懂得的,壹種天賦技能的運用。

在第三章第三節中,索緒爾提出壹個概念後來成為著名學科,即有壹門研究社會生活中符號生命的科學,稱為“符號學”。在本書中索緒爾只是設想,建議建立壹個名叫符號學的學科,而並非在下定義,但實際上他的這句解釋現在卻成了符號學的正式定義。在這裏我就跳過許多著名學者對符號學定義的探討爭論和符號學如何被稱為是20世紀形式論思潮之集大成者的,而回到本書,提問符號與語言有何關系?索緒爾認為,語言是壹種表達觀念的符號系統,符號學又是構成社會心理學的壹部分是普通心理學的壹部分,即將語言學歸為符號學,又將符號學歸為心理學的壹部分。由此,各個學科也就有了自己的地位。

第四章涉及到研究範圍界限問題。語言學這壹名稱實際上包括了語言的語言學和言語的語言學。前面已經區別過語言和言語,這裏再進壹步以求兩種截然不同的領域的界限得以明亮。首先語言和言語是互相依存的,要是言語,即我們所說的話別人能理解則必須有語言。比如只會說土耳其語和只會說巴西話的人是無法用語言溝通。而使用同種語言則可以,並產生語言的壹切效果,因此語言是言語的工具。另壹方面從小聽英語長大的孩子自然會說英語,壹種語言要經過無數經驗才能儲存在我們腦子裏,因此言語又促進語言的演變,語音是言語的產物。又提到1+1+1……=1(集體模型),前面的1代表每個人都具有的***同語言,後面的1以集體的形式存在;而在言語裏只有1+1*+1**……的個人的、暫時的、特殊的、而非集體的。於是索緒爾在本書中提到的語言學,是以集體的方式存在的,是以語言為唯壹對象的語言學,而非個人的特殊的言語的語言學。這屬於確定領域研究界限的問題。

第五章談語言學外部影響因素和內部影響因素的關系。關於這壹點,索緒爾的觀點在今天看來已經是老生常談,即外部語言學諸如種族史、文化史、政治史、地理、宗教學的與語言研究的關系是密不可分的。但不能說沒有這些現象就不能認識語言的內部結構機構。因此索緒爾提出壹條必須遵守的規則即:嚴格分開內外部因素,且壹切在任何程度上改變了系統的都是內部的。

第六章,文字表現語言。主要談文字與語言學研究的關系問題。首先本書(姑且說是索緒爾說的)用較短的篇幅肯定文字的效用以及文字作為壹種表現語言的手段工具應該得到我們的重視,然後用大部分的篇幅分析其缺點和危險。索緒爾認為文字存在的唯壹理由在於表現語言,並提出沒有文字絕不會損害語言的保存的觀,在此他舉了立陶宛語從1540年起才有書面文獻但依然忠實反映出印歐語的情況的例子。但我表示懷疑,的確沒有文字某些語言也能保存下來,但也屬於極端例子畢竟除立陶宛語之外的例子很難再舉出更多。,而且並不排除立陶宛語言體系內部的易口傳性,或他們有其它與書面文字不同的記錄方式。相比之下因為沒有文字記錄而且損害了語言保存性的例子數不勝數。比如上古時期中國沒有文字流傳的歷史,已經消失了的眾多古文明比如樓蘭、古巴比倫等。因此我對索緒爾關於“沒有文字絕不會損害語言的保存”的觀點表示懷疑。

當然,即使索緒爾對文字之於語言學的態度不很友善,但還是以理性清晰的方式分析了文字優於口耳相傳之處。比如文字書寫形象的永恒和穩固性、視覺形象的明晰和持久、文字語言受規則支配等。

在第六節文字的體系中索緒爾劃分兩種文字體系:表意體系和表音體系。據我閱讀理解,表音文字書寫與發音發生齟齬的原因在於,表音文字是摹音的,隨時代變化,語言語音不斷發展而文字卻停滯不前,如果文字隨語音而變化則會出現多種文字形式表現同壹意思,十分混亂;如果文字不隨語音變化,表音文字也就失去了摹音的作用。這種齟齬產生的後果導致了許多符號表示同壹個音,文字成了遮掩語言的假裝,甚至影響語言。然而索緒爾只是分析,而並沒有解決這壹問題。

第壹編,壹般原則。在這壹編第壹章中提出了三個概念以及兩個原則。這裏分別按我的閱讀理解來闡釋。語言符號連接著概念和音響形象。(註意不是聲音,是我們的感覺,是壹種心理印跡)所指就是概念,能指即音響形象,符號就是能指和所指的結合。

能指和所指的結合舉個例,“樹”這個字本身以及其的發音都是能指,是淺層表面的。而這個字代表的樹木意象所引發的,在我們腦海中關於翠綠、生機、春天等感覺,帶有聯想抽象概念性的就是所指。而符號就是這兩者的結合。

兩個原則即 符號的任意性原則 和 能指的線條特征 。

第壹個原則證明起來非常簡單,但索緒爾對他進行了與象征的比較和可能的反駁意見的闡述。首先證明符號是任意的,因為在不同語言中,同壹所指可以有不同能指來回答,如姐姐,sister(英),soeur(法),姉(日)等。這種語言間的差別和不同語言的存在就是證明。索緒爾在此之上將符號與象征進行對比。他認為象征的特點不完全是任意的,象征在能指和所指之間存在著壹點自然聯系,這壹點可以用中國古代詩歌中的意象來解釋。此外他強調這種符號的任意性不是完全的取決於說話者的自由選擇,而是以集體習慣約定俗成為基礎,是不能由個人來改變的。可能的反駁意見是某些擬聲詞的感嘆詞的非偶然性,但是依索緒爾來說都是次要的,因此不予評論。

第二個原則即能指的聽覺性質,這裏不強調能指的其他性質。聽覺的能指體現長度,只能在壹個向度上測量。比如此刻我說了壹句話,這句話以鏈條形式輸出,是在時間上展開的,但讀者無法聽到我說的什麽,於是我只能用文字把這句話表示出來:“我剛吃飽。”即用書寫符號的空間線條來代替時間上的前後相繼,於是讀者看到了這個 能指的線條特征 即第二個原則。

第二章,根據原編者註 [if !supportFootnotes][2][endif] ,索緒爾只是想用兩個引人註目的術語的對立表明這個真理:語言可以發生變化,但是說話者不能使他發生變化;語言是不可觸動的,但不是不能改變的。即 符號的不變性和可變性 。根據我的理解不變性的意思是,對於使用該語言的社會來說,語言的使用不是自由的而是強制的。

如何解釋語言的 不變性 呢?索緒爾給了五個理由:①符號有任意性,其能指和所指間的關系完全任意(這壹點在上文提到過),因此也就沒有什麽可以進行討論的基礎。為什麽“牛”叫做“niu35”?沒有什麽道理可以解釋,是社會所定,其不變指產生後在壹段時間內的穩定。

②構成任何語言都必須有大量的符號。這壹點不明白姑且放著。

③語言系統太過復雜,非人力所能改變,甚至要理解都十分困難。將這壹點作為不變性眾多因素中的壹個原因因素來解釋是無可厚非的,但這種觀點可能不適用於今天網絡信息時代眾多新詞的誕生,也不適合文化交流沖擊中壹種語言文化語言對另壹種的影響,如麥克風microphone、的士taxi等外來詞的本土語言化(以日語中片假名為例最為典型)。因此索緒爾的“對它(語言)進行革命是不可能的……在壹切社會制度中語言是最不適宜改創制的,後者本質上是惰性的,看來首先是壹種保守的因素。”觀點我表示懷疑。我的理由是:如中國繁體字變簡體字的改革在百年間就做到了,因此我認為政治力量是可以做到語言(能指)的改變的。但是十分抱歉,在反復閱讀後,我將推翻我的上述觀點,姑且將這壹過程保留在這裏,先讓我繼續索緒爾觀點的轉述。

⑤語言的穩固性不僅來源於它被綁在集體的鎮石上,還因為他處在時間中。

語言的可變性, 即上面提到的,時間保持了語言的穩固性,可同時也使語言符號或快或慢發生變化。因此必須澄清可變性這個詞的意義, 變化 不單純指能指概念所受的語音變化,或是所指概念的意義變化,而是指 所指和能指的關系的轉移。 我認為,舉個通俗的例子,“妻子”壹詞在古漢語中指“妻子兒女”,而在現代漢語中僅指“妻子”,而“兒女”壹意脫落。因此不用強調是所指意義變化,能指沒變,而只要從總的方面看到觀念和符號的聯系已經松懈記即是變化了。

關於語言的可變性索緒爾陳述的要點可概括為壹張圖:①在任何時候語言都不能離開社會事實而存在,它的社會性質就是它的內在特性之壹。②沒有時間,我們將看不見社會力量對語言發生作用的效果,“離開了時間,語言現實性就不完備任何結論都無法做出。”

回到剛才,反觀之所以我要推翻我的觀點就在於,中國從繁體字到簡體字的變化就是語言可變性的體現,我不應該用這壹個例子來懷疑語言的不可變性。因為書中兩節內容強調點不同,如果照我的說法則兩節內容互相矛盾,邏輯不和,但實際上索緒爾只是討論壹個事物的兩個方面,讀者而不能用壹個方面來反駁另壹方面,而只能用反駁壹方面的材料去證明另壹方面,於是反而邏輯吻合,毫無矛盾,這就是索緒爾的妙處!

? 註:本版書中正文和註釋人名的使用可能印刷有錯誤,正文是語言學家輝特尼,註文是輝持尼。索緒爾這壹觀點壹部分來源於輝特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