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相關資料,“動員”壹詞最早出自18世紀後期的法國。壹戰以後,這壹概念被普遍采用,並不斷被賦予新的涵義,泛指:“發動人們參加某項活動”。[1]
2002年7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將動員定義為:“(1)把國家的武裝力量由和平狀態轉入戰時狀態,以及把所有的經濟部門(工業、農業、運輸業等)轉入供應戰爭需要的工作。(2)發動人參加某項活動。”[2]
動員按照動員方式、特點及其活動性質的標準可以分為社會動員、政治動員、經濟動員、軍事動員等等。現在使用的動員,主要是指壹種工作方法,指的是為了實現特定目標而進行的宣傳、號召、發動和組織工作。
隨著社會的發展,動員的含義擴展到政治和社會領域,被視為:壹定的國家、政黨或社會團體為了實現特定目的,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發動、組織工作,以促使特定對象形成或改變壹定的價值觀念、態度與期望,從而產生持續性的參與行為或其他預期行為的過程[3],也稱為“社會動員”。
政治學中的社會動員旨在引導本政治團體或其他社會成員自願服從或主動配合,以實現特定的政治目的、任務[4]
吳忠民在《漸進模式與有效發展——中國現代化研究》壹書中將社會動員定義為壹種社會參與過程,他指出:“社會動員,指有目的地引導社會成員積極參與重大社會活動的過程。”[5]
鄭永廷在《現代思想道德教育理論與方法》中將社會動員定義為人在思想層面變化發展的過程,他指出:“所謂社會動員,就是廣義的社會影響,也可以稱之為社會發動。它是指人們在某些經常、持久的社會因素影響下,其態度、價值觀與期望值變化和發展的過程。”[6]
陳葉紀在《社會動員的要素、運作方式與特點》壹文中,通過總結社會動員的要素、運作方式與特點,將社會動員定義為:為達到特定的社會發展目標而進行的壹系列活動,包括傳播、社區組織、網絡與聯盟建設、倡議與遊說、資源籌集和社會行動,這些活動旨在促進決策層、操作管理層、受益群眾廣泛參與而改善自身相應的知識、態度、技能和行為,從而改善社會運行機制,實現預定目標[7]。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從國際視野出發將社會動員定義為:人民群眾廣泛參與,依靠自己的力量,為實現特定的社會發展目標的大規模的特定的群眾性運動。
在系統論的視域下,社會動員是壹個具備組成要素和具有相關結構功能的有機系統。社會動員系統的組成要素主要有:動員者、被動員者、動員方式、動員條件以及動員任務。動員者是社會動員系統的主體,被動員者是社會動員系統的客體,動員方式是社會動員系統的介體,動員條件是社會動員系統的環體,而動員任務則是社會動員系統的目標。這個由社會動員主體、社會動員客體、社會動員介體、社會動員環體和社會動員目標組成的有機系統有其自身的動員特點、結構與功能,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相互關系則決定了社會動員結構功能的成敗優劣。
[1] 陳葉紀:《社會動員的要素、運作方式與特點》,載《中國農村衛生事業管理》,2000年第3期。
[2] 吳忠民:《漸進模式與有效發展——中國現代化研究》,東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184頁。
[3]劉威. 慈善資源動員與權力邊界意識:國家的視角[J]. 東南學術2010(4).
[4]甘泉,駱郁廷. 社會動員的本質探析[J]. 學 術 探 索 2011年12月
[5] 鄭永廷:《現代思想道德教育理論與方法》,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99頁。
[6] 轉引自吳景亭:《戰爭動員》,解放軍出版社1988年版,第2頁。
[7]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第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