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不得影響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合理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
這就意味著電影剪輯不能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是什麽?
2018《關於進壹步規範網絡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意見》中詳細規定:
堅決禁止非法抓取、編輯、改編視聽節目.....不要截取多個節目片段,拼接成新的節目播出。
而且越是有影響力的UP主,越應該重視這種風險,因為嚴重侵權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所以我善意的提醒各位UP主:
1,在解釋之前,盡量獲得版權人的許可。
2.不要私自解釋最近上映的電影。
3.不要私自解說國產片。
4、未經允許,不要對影片進行負面評價。
5.不要碰迪士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