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概念
廣播電視體制是壹個國家廣播電視產業賴以建立和構成的所有制形式和結構方式。廣電系統主要依據國家有關廣播電視事業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特別是廣播電視事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還包括組建廣播電視媒體機構的方法及其遵循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由於廣播電視的綜合特性,其管理非常復雜。
這段話摘自《中外廣播電視史》(郭振誌著,復旦大學出版社)。
由於在比較權威的著作中沒有對“系統”這壹特殊概念進行學術的、系統的解釋,所以只能依靠詞典的解釋。
在英語中,“系統”或“框架”被翻譯成“系統”。《劍橋高級學習詞典》對“制度”的定義是“秩序”、“做事的壹種方式”、“計數、測量或稱量事物的特定方法”,然後引申為“阻止人們能夠改善自身處境的不公平的法律和規則”;
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制度被解釋為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在機構設置、隸屬關系、權利劃分等方面的具體制度和組織體系的總稱。
漢語詞典中的這個定義很難幫助我們,因為它繼續使用“制度”和“機構”的概念,而這些概念只是“機構”的約定名詞。郭真芝提出“廣電系統”這個概念的時候,她需要的是給那些“組織、形式、結構、方法”壹個統稱,以便於參考。用我們國家熟悉的政治場合來說,就是“路線、方針、政策”。她接著寫道:從本質上講,廣電系統可以分為公法系、商系和國有系,作為概念內涵的延伸。
詞語、名稱或概念在應用過程中往往會產生壹些無意識但意義重大的變化。“系統”顯然包含了壹些負面的、限制性的含義,漢語中的“系統”壹詞應該理解為中性的。而很多使用這個概念或詞匯的人,都感受到了便利帶來的親切感,尤其是那些喜歡抽象自己對世界的理解的人。
“系統”這個概念容易引起偏見。如果直接輸入英美制度差異的原因,就會默許或者模糊這種偏見。看看我們的回答,無非就是國民性和文化背景之類的,或者解釋壹下這些國民性和文化背景的差異是如何產生的。這種努力其實是在逃避。這是因為“系統”本身就是壹個抽象的概念,我感覺不僅僅是通過“通稱”這種簡單(定量)的抽象方法,在使用中還投入了肯定和否定(定性)或者主動和被動(關系)?我們對世界的把握通常是同壹性和抽象性的,但我們把握不了實在性和異質性,我們認為異質性通常是無意義的和低級的,只有通過人類的思維獲得普遍性,所以也是有意義的和高尚的。這就像用人們的習慣來解釋人們的行為,而我們把壹個人更平常的選擇稱為“性格”,似乎適用於壹個民族。但是,人的習慣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能起作用的,所以我們要了解壹個人的行為要在什麽情況下得到解釋。當然,也不是無視人的習慣。相反,習慣會被當作壹個重要的參考。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尤其是對族群而言,族群的行為往往比個人的行為更少感情色彩或偶然性,所以用國民性作為族群行為的解釋似乎總是合理的。
但是,只要我們能放下壹些不合理的優越感和自負,各種把握方式是沒有區別的。既然我們已經完全理解了國民性這壹方面,我們也可以換壹種方式來看看歷史上是否有壹個重大選擇的時刻使英國和美國的廣播電視系統產生了差異。
第二,問題
教科書上說:在廣播誕生的早期,任何國家的廣播制度和政策都面臨著以下問題:廣播應該對社會承擔什麽使命,提供什麽服務?公眾如何利用這壹新媒體,如何了解媒體的活動?媒體機構享有的自由有多廣,其界限在哪裏?等壹下。廣播管理的問題也面臨著許多選擇:廣播對人民的服務應該由市場上的資本運作還是由國家監管和稅收支持?媒體的權力是由國家直接控制還是由公共組織分享?當廣播媒體過於活躍時,政府應該有辦法壓制它;當它不夠活躍的時候,就要考慮推廣的方法。
所有的問題歸結到壹點:政府如何規定媒體生存發展的資源分配?簡單來說,所有權和運營模式。在這個問題上的不同規定導致了所謂的“制度”差異。那麽我們可以說,正是民族性格決定了對這些問題的規定,從而使我們的問題和我們的回答有了合理的關聯。雖然郭振誌說每個國家根據自己的經驗制定法規,但她還是覺得有必要提出“制度”這個概念。甚至在我看來,這些“經驗”都是值得重視的,而“制度”這個抽象的概念在這些現實問題提出後就顯得無力了。我們可以將“英美廣播電視體制差異的原因”改寫為“在面臨廣播電視媒體生存發展的歷史問題時,英美兩國如何不同應對?”只是很明顯前壹個問題不及時,後壹個問題明顯用了過去式。看來人擺脫時間束縛的欲望是如此強烈。反應的區別很簡單。英國選擇公共資金承擔公共服務,美國選擇商業服務。
第三,歷史、媒體和政府活動(以廣播業為例)
(壹)、美國
早期的廣播就像任何新技術壹樣經歷了短暫的無政府狀態,而美國早期的廣播本來就是壹個人人都可以自由使用的廣播。但由於廣播媒體技術本身的限制,即頻率的相互幹擾,頒布了1912的無線電法,根據該法,美國商務部有權通過無線電執照(許可證)控制無線電頻率的使用。
這個時候的“媒體”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媒體,主要是在政府支持下成立的RCA(美國廣播公司)和高校開辦的教育廣播電臺、教會和政府廣播電臺。RCA是通信行業(電器公司)的巨型合資企業,電臺的發展意味著通信和電信制造業的產品和服務有了更廣闊的出路,所以RCA具有明顯的商業特征;但是,教育廣播、教會和政府廣播對廣播技術的文化功能有所期待,因此教育廣播、教會和政府廣播體現了具有公共特性的媒體。這兩類各有特點和期望的媒體,都被允許使用廣播資源,但對廣播經費的來源卻做出了不同的回答。
1,廣告
資金來源有兩種選擇:壹是從國家稅收中支付,由市政府撥款或建立公共基金;第二,廣告。
當1922在紐約成立的廣播電臺WEAF提出“廣告”是廣播電臺的壹種商業資助形式時,人們突然意識到廣播媒體的巨大商業潛力。WEAF電臺將廣播視為公共電話的壹種形式,在空中出售廣播時間是壹個天才的想法。(我們無法想象不分配就占用資源,這是對上帝智慧的極大浪費。)雖然WEAF廣播電臺因利用公共資源追求私利而受到批評,但時任美國商務部長的胡佛鼓勵WEAF廣播電臺這樣做。
這樣商業電臺就形成了相同的產業和利益。在商業廣播不斷獲得政策庇護、主導競爭的情況下,想要選擇與商業廣播不同道路的非商業廣播力量(主要是教育廣播電臺)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目前,管理廣播行業的聯邦無線電委員會(FRC)完全無力扭轉公共廣播和私營廣播地位的不平衡。公共廣播也面臨著獨立於商業系統還是與商業系統合作的選擇。
2.合作
在這種壓力下,非商業廣播公司希望進行改革。我懷疑所謂“廣播體制非商業化改革”是否真實可信,因為政府和廣播業的中堅力量都選擇了商業化道路。如果這種“改革”是把非商業理念的廣播公司局限於對美國商業廣播的法律挑戰,而在實踐中,最多只是通過政府部門的建議和勸說,實現壹些實際作用不大的“合作播出”,管理部門又怎麽能算是“改革”呢?
政府和更強大的商業廣播網都很清楚,處理頻率這種稀缺資源,必然會有壹方的利益在競爭中被犧牲,不可能慷慨地解決所謂的公共或國家問題。如果公共廣播機構決心獨立於商業廣播,想要共享頻率資源,要求節目經費,對手所做的只是道德上的認可,操作上的孤立。
然而,無論如何,有機會調和廣播業發展的兩條完全不同的道路:商業和公共。當時,美國管理部門也很欣賞廣播行業中商業與公眾合作的信念。20世紀30年代,美國廣播業動蕩不安,爭論激烈,公共廣播和商業廣播都心存疑慮。於是,他們的配合在1931-1932達到了頂峰。然而,隨著“合作”的逐漸式微,重要的分歧產生了,因為當時在英國,對廣播商業主義和壟斷行為的批評剛剛導致了英國廣播公司(BBC)。
3.結果:商業壟斷
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美國的商業廣播壹直處於壟斷狀態。
(2)英國
作為壹個標榜自由和法治的國家,英國廣播電視的制度演進與美國有著天壤之別。
1,商務
1922年,英國廣播公司(BBC)在郵電部部長授權下成立時,也受到了美國廣播業早期發展的影響和啟發,從而避免了所謂美國式的頻率混亂。英國廣播公司是由六大電器制造商和幾家小型電器公司聯合成立的。他們電臺節目的目的就像美國的RCA壹樣是賣電臺設備,也得益於政府的支持。商業BBC在政策上享有無與倫比的優惠,播放權是獨家的。政府特許英國廣播公司收取收聽許可費。雖然按規定不允許播放廣告,但可以播放廠商贊助的節目。
有壹種誤解,認為商業就是基於自由的“去中心化”。這就導致了美式平民民主和英式服從權威的區別。“在美國,平等和自由不僅表現在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上,也表現在人們組成的團體和協會上。在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過程中,商家自由競爭的傳統也促使美國媒體自然而然地遵守這壹既定習慣。”或者“平等和自由已經成為美國人心中不朽的精神標準。”
不得不說這個結論考慮不周。有些歷史結果是符合我們在這段歷史中想象的民族性格的。我們認為這完全是民族性格在起作用。事實上,以廣電系統的起源來看,顯而易見,無論在英國還是在美國,最早有資格進入市場的集團,即使是商業性質的,也都是受到政府支持,享有壟斷權力的。歷史上的廣播市場沒有自由競爭和“去中心化”,更沒有自由平等的精神理想。更有價值的問題是,為什麽政府壹開始賦予媒體壟斷權,同時維持媒體之間的競爭,給予新媒體發展壯大的空間,同時保持媒體行業的活力?這樣,我們就可以不再糾結於媒體的歸屬,而是聚焦於媒體的效率。
2.國營部分
建立公共廣播系統的原因很簡單,商業化的BBC引起了廣泛的敵意。公眾BBC的建立得益於壹個重要人物,時任BBC總經理的約翰·裏斯。他代表廣播機構,打算離開無線電設備制造商:廣播應擺脫商業機構和郵電部門的控制,建立國家、社會、宗教和民主的節目體系,使廣播服務超越盈利和娛樂的狹隘視野。
1926 65438+2月31,商業BBC改組為公共BBC。英國廣播公司首次獲得了10年的特許經營權。它在1927開始廣播,然後壟斷了英國廣播業超過四分之壹世紀。
3.委員會
商業轉向公共部門的原因不能簡單歸結為商業BBC引起的普遍敵意。英國君主立憲制重視專業委員會在決策過程中的咨詢和建議作用。為了檢查商業BBC的合理性,以賽克斯爵士為首的咨詢委員會認為,無線電頻率是公共資源,由公益組織在獲得授權的情況下運營。在美國存在爭議的20世紀30年代,根據1927無線電法案成立的聯邦無線電委員會(FRC)直接是壹個獨立的聯邦監管機構,國會不再負責許可證的批發。顯然,與埃塞克斯委員會這樣的獨立咨詢委員會相比,FRC更關心行業的利益。
鑒於這種情況,人們會說,貴族領導的委員會的建議對英國的政策選擇產生了如此大的影響,顯示了英國的決策風格和民族個性。英國天性保守,相當尊重傳統,也相當傲慢自負;英國人對自己的傳統文化頗為自豪,往往珍惜自己的輝煌歷史,重視有藝術文化內涵的休閑生活。就整個社會而言,上流社會中貴族和超級富豪階層、中產階級和工人階級的界限和階級意識的劃分還是相當明顯的。等壹下。
在這方面,只註意壹點點。英國傳媒業壹個有趣的現象是,它的雅俗共賞非常明顯,尤其是在報紙上。我們可以得到這個數據,其他國家的情況也差不多。嚴肅的高級報紙的發行量永遠不會滿足大眾報紙。我們也可以說,英國人的國民性,在他們保守、尊重傳統、傲慢自負的時候,在他們解釋大眾報紙的發行量大於嚴肅報紙的時候,並不影響他們的壹部分受眾選擇低俗的大眾媒體。
(3)總結
以上是對廣播業興起初期媒體和政府活動的簡要回顧,其中各種力量的傾向和選擇顯而易見。鑒於這種特殊的資源,國家的管理措施應該說對行業的發展影響深遠。如果再講電視系統,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來復習。在歷史上,多種力量的矛盾和努力是生動而現實的。既要關註國民性因素,又要了解現實歷史。即使在黑格爾的歷史哲學中,民族的命運也等於歷史。如果這個結論深入到行業歷史中,不知道能不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