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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與做的區別是什麽

“作”和“做”用法的區分在現代漢語中比較復雜,有的情況下還有爭議。

根據著名語言文字學家呂叔湘在《現代漢語八百詞》壹書中提出的意見,習慣上,具體東西的制造壹般寫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壹點的、書面語色彩重壹點的詞語,特別是成語裏,壹般都寫成“作”,如“作罷,作廢,作對,作怪,作亂,作價,作曲,作文,作戰,裝模作樣,認賊作父”。

不過,呂叔湘認為,區別的標準不是絕對的,遇到沒有把握的詞,他寧可寫“作”不寫“做”。參考詞典和有關專家的意見,下面對“作”和“做”用法的區分從語法和語義兩方面進行分類辨析。

壹、“作”作為雙音詞的語素和成語的語素的用法

(壹)制造:制作、作偽、作票、作俑、始作俑者、自作自受、為人作嫁、作繭自縛。

(二)工作、做工:勞作、作息、操作、深耕細作、日出而作。

(三)從事、進行某種活動:作法、作弊、作戰、作惡、作案、作孽、作怪、作梗、作奸、作亂、作伴、作罷、作保、作為(指所作所為、行為、主動的行為)、大有作為、作惡多端、作奸犯科。

“作法”有三種用法:

①舊時指道士等施行法術;

②寫文章或繪畫等的方法,如“小說作法”、“國畫作法”;

③辦事或制作物品的方法。用於含義③時,壹般寫成“做法”。

(四)創作:寫作、作文、作畫、作詩、作曲、作家、作者。

(五)著作、作品:大作、傑作、拙作。

(六)為、充當、當作:作廢、作伴、當家作主、為虎作倀、認賊作父、作賊心虛。

(七)故意裝出某種樣子:裝作、作態、作派、裝聾作啞、裝模作樣。

(八)起、興起、出現:振作、壹鼓作氣、興風作浪。

(九)作為:

①當作,如“把他作為朋友”;

②就人的某種身份或事物的某種性質來說,如“作為壹個記者,應該尊重新聞事實”;“作為詞典,必須有檢索方法”。

(十)發作:作嘔、作酸。

(十壹)做作、造作。

擴展資料

做是壹個漢字詞語,拼音是zuò,漢語中的常用動詞,使用範圍非常廣泛,由沒有到存在之間的過程;做就是造,產生這個東西的意思——如做生意、做飯、做工、做鬼臉等。

作,多音字表示從事某種活動也做假裝,裝出的意思。如:作面子(裝點面子);作喬(裝假,裝模做樣);作筏子(做樣子);作張作致(裝模作樣);作軌(作為規範);作喜(變作笑臉,露出喜色)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作(漢字),百度百科-做(漢語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