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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幾篇“美與文學”的論文。

論文學美

文學具有認知功能,可以幫助人們理解生活,洞察人生。文學具有教育功能,可以啟迪人的思想,陶冶高尚的情操。文學也有娛樂功能,可以供人休息自娛。但是,人們創作和閱讀文學作品不僅僅是因為這些原因,還有壹個很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創造美、欣賞美、享受美。比如“桃花開無主,可愛緋紅愛淺紅”“無奈花落,似曾相識歸來”給我們的不是美嗎?

那麽,文學的美在哪裏?

首先是語言的美。文學是語言的藝術。優秀文學作品的語言不僅準確、生動,而且有助於民族語言的規範化,能表現美。文學的美主要是通過語言塑造藝術形象來表現的。對於壹個優秀的作家來說,沒有什麽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文學描寫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千年,萬裏,風風雨雨,跌宕起伏,悲歡離合,都可以用生動的畫面描繪出來,呈現給讀者。“語不驚人死不休!”語言美是作家刻意追求的。“春風在江南岸是綠色的”。妳能改變“綠色”這個詞嗎?

不同的句子表現出不同的氣勢和風格。奔放時“吞萬裏如虎”,婉約時“楊柳岸曉風殘月”;豐富而美麗,如“玉樓巢玉”,淡泊,“悠然見南山”它時而朦朧,像煙與霧,像舒婷,像北島;有時候像刀壹樣清晰深刻,比如老舍和魯迅。“歷史無以言表”,可以宏觀地概括世界;“幼葉細議”,也可以細說微窺如絲如風。“人們

臉只到今日何去何從》,寫了壹段難以言說的“遺憾”《壹江春水向東流》表現了壹種無形的“煩惱”。琵琶演奏出的鏗鏘之聲簡直就是壹座音樂雕塑,為歷代樹立了榜樣!語言大師指的是點石成金,讓普通文科生產生神奇的效果,歷久彌新,美不勝收。

第二,劇情很美。情節的妙處在於故事生動有趣。講故事是作家的專長。趙樹理說,寫小說就是講故事。故事是由情節組成的。故事的美來自於情節的美。恩格斯非常欣賞莎士比亞戲劇情節的生動性和豐富性,認為更大的思想深度和實現的歷史內容只有通過生動豐富的情節才能表現出來。

劇情之美主要在於對生活的具體描寫和緊張的矛盾沖突。細節的真實,讓人仿佛看到了那個人,聽到了他的聲音,仿佛身臨其境。矛盾此起彼伏,故事壹波三折,可以引人入勝。劇情是人物活動的過程,也是人物成長的歷史。性格和環境的影響決定了人物的命運。人物的命運是故事的靈魂。人們聽故事,主要是關心人物的命運。故事壹旦開始,就把人物的命運拋給讀者,讓妳不再和他分享喜怒哀樂,全神貫註,壹頁壹頁地翻著作品,直到最後的結局。我們暈著燈,聞著墨香,探訪著變遷的歷史,品味著人生的酸甜苦辣,快樂地度過屬於我們的時光。文學是想象的藝術。文學可以是虛構的。想象和虛構可以彌補作家生命鏈條中的壹些缺失環節,自由馳騁他的思想,實現他的審美追求,從而將情節編織得更加豐富多彩,使故事更加生動迷人。巧妙的懸念是文學征服讀者的重要法寶。排雲撐月、散布疑點、誤解巧合、畫龍點睛等各種手法的運用,激起了讀者強烈的心理追求,使情節產生了奇妙的結構效果。

第三是人性美,人情美。文學通過塑造藝術形象來反映現實生活,表達思想感情。最豐富多彩和令人難忘的文學形象是生動的人物。從文藝復興時期到19世紀,從宋元時期到明清時期的小說,以及近代傑出作家的作品,都廣受喜愛和推崇,不僅因為它們生動地描繪了多姿多彩的社會和驚心動魄的場景,還因為它們塑造了許多具有鮮明時代特征的人物形象。在五光十色的人物畫廊裏,有的勇猛如虎,有的老實如牛,有的聰明絕頂,有的倔強如石,有的坦蕩如太陽,有的陰險如狼。從他們身上,我們可以感受到什麽是偉大和崇高,什麽是渺小和卑鄙,什麽是美好和神奇。它告訴我們如何去愛,尊重和理解人,如何去恨,識別和唾棄那些醜陋的東西。尤其難能可貴的是,文學能夠直接、細致、深刻地描述人的內心活動,展現人的精神世界,讓讀者贊嘆世界的深刻奧秘和迷人秘密。

文學不能給人官階和頭銜,不能給人金錢,但它是財富,是人類不朽的精神財富。文學不能代替權力和法律來管理和懲罰人,但它無論如何都可以考察權力和法律管不到的地方,用藝術的權威來獎勵、批判和評判人的靈魂。文學中的人情美、人性美,是壹種力量,是壹種道德震撼和情感激勵,能使人受到影響,不自覺地促使自己規範自己,甚至使人覺悟和聯結。

作家們也曾用筆墨描繪過醜惡的人性。但寫醜不是目的。寫醜就是用黑暗襯托光明,用醜陋襯托美麗。寫醜是為了否定醜,化醜為美,讓美好的人性更加美好。

第四是智慧美。文學不直接具體地描述生產過程,不教人遇到水如何開山、打槍、造橋,不教人如何種地、蓋房做生意,但不代表文學不能增加人的智慧,不具有智慧美。文學是壹門以人為中心,描述整個生活的藝術。文學是百科全書,優秀的文學作品是人生的教科書。從文學中可以學到很多普通書籍學不到的東西。文學通過講故事來介紹歷史,總結教訓,使人增長見識,得到啟迪,逐漸變得聰明。《李自成》中的兵敗、《白鹿原》中的世紀滄桑、《張賢良》中的饑寒交迫,難道不是深刻的教訓嗎?諸葛亮的運籌帷幄,孫悟空的大智大勇,宏偉壯觀

園中有那麽多靈動睿智的詩篇,那麽傑出的人物,不正是人類智慧的壹次閃光嗎?事實上,優美的文學語言和成功的藝術形象是人類智慧的結晶。當我們閱讀各種文學作品時,我們是在欣賞作家的智慧之美。

20世紀末,文學的處境大變,標新立異,光怪陸離,很難用傳統觀念去解讀。改變是常識。變不可怕,但文學不能沒有美。真正的文學必須與美共存。維納斯,壹個即將跨入新世紀的文學人物,相信她不會變得更醜,只會變得更漂亮,更新,更可愛。

參見梁《論文學之美》,《貴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2期,1999。

文學是對美的研究。

摘要:高爾基的“文學是人學”命題至今仍是壹個具有強大生命力的命題。但由於它嚴重忽視了文學作為反映社會生活之美的壹種特殊方式,因而具有很大的理論缺陷,不利於這壹命題發揮巨大的社會作用。與其說文學是對人的研究,不如說是對美的研究。主要原因如下:第壹,文學是關於人的,是以人為中心的詩意的社會生活,是人們心中“上帝”點燃的美好的人性之光。第二,文學創作本身作為壹種美的創作,是為人的——文學的崇高使命是減輕人類的精神痛苦。再次,文學探索和解決全人類面臨的生活問題和生活困惑,是哲學、社會科學和所有自然科學都無法很好解決的,也是為了人。"文學是人類文明最高貴的花朵."古今中外壹切文學形式的基本主題,都是如何引導人類走向真正的幸福。

關鍵詞:文學;對美的研究;文學的靈魂

什麽是文學?這是文學理論的核心問題,也是數千年來國內外無數理論家常說的常新難定論的問題。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直接關系到各自文學理論大廈的性質和命運。從柏拉圖、亞裏士多德到康德、黑格爾、弗洛伊德、薩特,從雅魯藏布江牟尼到新竹、蔡晟、庇壽納特,到泰戈爾、普利姆昌,從孔子、老子到劉勰、司空圖,到魯迅、郭沫若,都揭示了壹些真理粒子,但不能說已經很好地解決了。柏拉圖說文學是靈感的狂喜和思想的閃耀,亞裏士多德說文學是對生活的美好模仿,康德說文學是天才的創造,黑格爾說美是思想的感性顯現,文學是思想的火焰,王爾德說文學是美麗的謊言,白川方明說文學是抑郁的象征,弗洛伊德說文學是人類欲望的藝術實現,雅各布森說文學是語言的美麗操作。[1](119)博斯皮羅夫說文學的本質是意識形態,[2](P676)韋勒克和沃倫說文學是符號和意義的多層結構。[3]博斯博羅夫依靠文學作為意識形態的本質發現了文學的社會本質。韋勒克和沃倫依靠文學作為符號和意義的多層結構,發現了文學作為媒介的本質——語言的藝術。依靠語言的模糊性和歧義性所支撐的三維意義空間,他們找到了作品的空洞結構,輕而易舉地揭露了文學名著的古老奧秘。別林斯基依靠文學與哲學社會科學的區別來反映社會生活的基本形式——文學以形象反映社會生活,從而揭示了文學的審美特征。在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指導下,鑒於上述探索,我國理論界簡單地將文學定義為“文學是運用語言塑造形象、反映社會生活的特殊意識。”

形式”。近20年來,隨著理論研究的深入,文學被進壹步定義為“語言結構的藝術”,文學的審美本質是“用形象對社會生活進行審美反映、審美表現和審美創造”,文學的社會本質是“具有偉大詩意的特殊社會意識形態”。雖然形而上學地基本解決了問題,但形而上學的人文特征和本體論把握卻被嚴重忽視了。雖然有些人幾次舉起了手臂,但很多人抓住了壹個點而忽略了其余的,急於批判和否定它,這使得文學失去了靈魂。然而,無論上述觀點多麽不同,我們只要及時把觀察角度從玄學轉換到玄學,就不難發現,他們都不同程度地註意到了文學的本質離不開人。人才是文學的核心因素。是啊!文學反映社會生活的藝術形象系統的核心是人。文學作為語言藝術的創造者,是人,文學審美娛樂的對象也是人。世間萬物都關心人,壹切都是為了人[4]。”感覺自己是壹個人是多麽美好...”[4]贊美的也是人。所以高爾基說:“文學是人學”應該說是對文學從古至今的形而上學本質的完美概括。可以預見,人在真正進入真善美的境界之前,會在壹個很長的歷史時期內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只是這個命題嚴重忽略了文學反映社會生活之美的方式,有很大的缺陷。作為人們心目中的壹個科學概念,並沒有真正建立起來,從而引起學術界無休止的爭論。

錢谷融的“文學是人學的理論”在深入闡述了高爾基等人的觀點後,仍未能跳出這壹理論模式。如果說“文學是美的學問”,可能更符合高爾基的本義,更有利於這個命題的巨大社會作用。

為什麽這麽說?首先,文學是關於人的,是關於以人為中心的、詩意的社會生活。文學是關於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社會的關系,人與自己的關系,人與自己的關系。也是關於壹個人內在與外在整體形象的有機統壹所表現出來的某種高尚或不高尚的深層心境,除非有壹天文學隨著人性的完美實現而走向真正的滅絕。作為人性的有機組成部分,人的自然屬性當然是文學賴以存在的重要方面,但人作為社會關系總和的社會屬性才是文學關註的重點。沒有這個特定的社交網絡,任何人都無法生存。人天生就有父子關系、母女關系、兄妹關系;壹上學就有了同學關系和師生關系;長大後,戀愛時是情人關系,結婚時是夫妻關系,婚外情,情人關系;參加工作,就會有同事和上下級的關系;到了外交談判桌上,開始和外國人談判,就有了外交關系;在階級社會裏,人們仍然有階級關系。只有在某些階級鬥爭極其尖銳的特定歷史時期,上述關系才會披上濃厚的階級色彩。更多時候,“階級關系”只是人性諸多方面的壹個有機方面,絕不能壹概而論。人從來都是這種社會關系的總和。當作家在作品中創造性地闡釋這些復雜的社會關系時,文學作品的基本內容就形成了。對這種以壹個或幾個主人公為核心的復雜關系的創造性梳理和編織,即對蘊含在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自身關系中的壹系列豐富的詩與美的發掘,就是對這種獨特的詩與美的傑出發現。這就是作家比普通人強的地方。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文學不過是人們心中“上帝”點燃的美好的人性之光,與其他旨在考察以人為中心的社會生活的壹個或多個方面的哲學社會科學有很大不同。

其次,文學創作作為壹種美的創作,是為人的——文學的崇高使命是減輕人類的精神痛苦。文學的認知功能有助於消除人們的無知和對人對事的錯誤理解,以減輕人的精神痛苦。文學的教育功能有助於提高人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品格水平,有效地調節和克服人與自然、社會、人與自身的尖銳對立和矛盾,不斷增進人與周圍世界、人與自身的和諧。通過強化人們的社會正義感、社會真實感、社會榮辱感、社會良知、社會責任感和社會公德,不斷激發人性的積極方面,引導人們走向至善的境界,讓每個人都盡可能快樂、誠實地生活,也是為了減輕人類的精神痛苦。文學的審美娛樂功能有助於豐富和完善人的人性,幫助人們消除精神壓抑,釋放過剩的生理能量,恢復心理平衡,凈化和升華心靈,滿足心理需求,進壹步增強和調節身心健康,更重要的是緩解人的精神痛苦。難怪存在主義哲學大師薩特把這樣壹個在文學創作中玩弄文字的魔術師視為拯救人類的聖人。經受不住誘惑的人類,正是通過這種每晚聖徒與魔鬼的殊死搏鬥,才能日復壹日地維持生命的溫暖與快樂,維持生命的精神與歡樂,不至於誤入歧途,走向毀滅。從這個意義上說,所有從事文化轉型文化工作的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的學者,都是拯救人類的聖人。因為所有的哲學社會科學也都是為了緩解人。

階級的精神痛苦。自然科學當然主要是訴諸人的物質世界。

但是,人為什麽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最終都是為了精神上的愉悅。唯壹不同的是,文學和其他藝術在緩解人類精神痛苦方面發揮了更直接和更顯著的作用。

第三,文學探索和解決所有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都解決不好的人生問題、人生困惑,也是為了人。它從不顯示政治、倫理、道德主義、宗教、現有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經濟制度。

要解決或能夠解決問題,其重點往往是所有哲學社會科學都無法很好解決的“失位思維”。往往是具有永恒意義的生與死、善與惡、美與醜、愛與恨、罪與罰的問題。同時也是任何壹個優秀的政黨、政府、政治家都只能部分解決而不能根本解決的問題。比如男女之間的感情問題,從古代的群婚制、血親制到後來的對偶婚制、壹夫多妻制、壹妻多夫制乃至今天的壹夫壹妻制,都很難說已經圓滿解決。包括很多傑出的政治家,壹生中必然會犯錯誤。於是這個人生難題就交給了文學壹代去探索。從《關雎隨鴿》裏的暗戀,到《孟》裏被拋棄的妻子對情人的怨恨,再到《紅樓夢》裏寶黛令人心碎的悲劇,從美狄亞到《紅字》和《安娜》,再到《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和《那個漢密爾頓女人》,人們似乎從未停止過對這方面的探索。而且恐怕還要繼續探索幾千年甚至更久。再比如對生與死的探索,早在3000年前的古巴比倫史詩《吉爾伽美什》中就開始了,而《西遊記》就是這種藝術探索的集大成者。也正是靠著對這些人生問題和困惑的執著探索和不同程度的解決,文學史才產生了莎士比亞、托爾斯泰和曹雪芹,以及數百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歌德說“完美是上帝的境界”。人要想真正做到真、善、美,就必須不斷克服生活的問題和困惑,不斷疏遠平庸,接近優秀,克服自身的局限。當哲學、社會科學和壹切自然科學都無能為力的時候,往往是文學伸出它有力的臂膀,撫慰人們痛苦的靈魂,治愈他們的創傷,引導人們走近人性真善美的最終境界。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本世紀第壹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法國詩人普魯多姆說“文學是人類文明最高貴的花朵”。[5]所以,以緩解人類精神痛苦為崇高使命的文學,無論采用什麽樣的藝術形式和美好方式,古今中外的壹切文學作品都有壹個永恒不變的母題,那就是如何引導人類走向真正的幸福。

總之,“文學”的形而上學定義固然有助於人們從理論層面準確把握文學的本質,而“文學”的形而上學定義更接近文學的深層含義,更能揭示其原始意義上的生命力。所以,既不能用前者來無端否定後者,也不能用後者來無端排斥前者,兩者都不可偏廢。我認為文學是用語言創造形象來反映社會生活的壹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也是壹種充滿活力的、崇高的、無與倫比的美的學問。與其說文學是對人性的研究,不如說是對美的研究。如果說形而上學的定義很好地確定了文學的媒介本質、社會本質和審美本質,那麽“文學是美的學問”的形而上學定義則很好地揭示了文學深層的人文特征或本質。“文學是人類文明最高貴的花朵”從文化人類學的意義上揭示了文學的文化本質。只有形而上與形而下的本質高度統壹,才能理解“文學是什麽?”答案可以是完整的。只是文學的“人文本質”最接近文學的深層。總之,所謂文學,無非是在社會生活中運用語言塑造形象來反映、表現和創造審美的藝術和審美。它是壹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是具有偉大詩意的最高貴的文化存在。

文學不僅是壹種認識論意義上的社會現象,也是壹種生活現象、語言現象、審美現象和文化現象,但歸根結底主要是壹種生活現象。它不僅具有社會本體,而且具有明顯的生命本體、語言本體、審美本體和文化本體。而任何壹個層面的文學本質,往往都是以相應的文學本體論為基礎的。文學作為壹種美學,體現了這種生活現象的基本內涵。文學的發展,永遠離不開“文學作為壹種生活現象”所提供的源源不斷的美的燃料和動力。因此,文學深層人文本質的形而上性是其各層本質賴以存在的靈魂。除此之外,任何形而上學的定義,無論多麽神秘和時髦,都是蒼白和沒有生命的。這也是我國理論界關於文學性質討論的根本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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