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利益的概念中,沒有人會說禁止剝奪他人享受利益的權利。人們總是混淆公共利益的概念和另壹個叫做集體利益的概念。據我所知,前者主張額外人員可以不付出代價享受壹定的公共利益,後者規定得更明確,絕對不能把非購買者排除在享受公共利益的群體之外。以現代的武裝技術水平,沒交錢的人可能真的很難享受到國防采購帶來的好處,國防也算是壹種“公共利益”。無論是在私人利益領域還是公共利益領域,都可以適用排除非買受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