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lish,英語單詞,主要用作動詞,作動詞時意思為“廢除,廢止;取消,革除”。
根據柯林斯英漢雙解大詞典:
意為:
V-TIfsomeoneinauthorityabolishesasystemorpractice,theyformallyputanendtoit.
abolish是正式用詞,基本意思是正式停止或終止某事的存在活動或執行,全部或永遠“廢除,廢止,取消”,強調其明確性和徹底性。其對象通常是法律、制度、規則、條約、戰爭、刑罰、機構、風俗、思想、弊端、權力等,壹般不用於人或物。abolish有時也可作“破壞”解。
abolish是及物動詞,接簡單賓語,可用於被動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