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韻》分韻的數目和《廣韻》全同。只是韻目用字、部分韻目的次序和韻目下面所註的同用、獨用的規定稍有不同 。唐代初年,許敬宗等人曾經奏請批準把《切韻》裏的窄韻和音近的鄰韻合並使用 。宋景佑初年 ,賈昌朝也奏請“窄韻凡十有三,聽學者通用之”(《玉海》)。《集韻》韻目下面所註的獨用、通用的規定和《廣韻》不同的,可能就是按照賈昌朝的建議修訂了的。如明內府本《廣韻》文韻下註“獨用”,《集韻》文韻下註“與欣通”。《廣韻》物韻下註“獨用”,《集韻》勿韻下註“與迄通”等,都說明這種情形。還有許多字,《集韻》和《廣韻》不是收在同壹個韻部裏,如“因”,《廣韻》在真韻,《集韻》在諄韻;“多”,《廣韻》在歌韻,《集韻》在戈韻等。此外,字的又音,《集韻》比《廣韻》增了很多。但是,《集韻》主要的特點還在於收字多,而且收的異體字特別多。壹個字不管有多少不同的寫法,又不管是正體,還是古體、或體、俗體,只要有點根據就收進來。有的字竟多到八、九個寫法。《集韻》號稱***收53525字,比《廣韻》多收了27331字,壹度被認為是中國古代收字最多的字書。但根據《漢語大字典》四川大學編寫組編的《集韻通檢》統計,《集韻》實際收字應為32381個(少於康熙字典的47000余字),跟同時期編出的字書《類篇》字數31319相差不遠(由於《集韻》《類篇》二書收字大體相當,且釋義極其近似,故而有些學者認為這兩部書是同壹套材料用不同體例編成兩部實際相同的書)。《集韻》之所以會被誤點成五萬多字,原因是韻書按韻來編排字,漢字的又讀(音)多,同壹個字的不同讀音,韻書就列在不同的韻部,同壹個字可以多次出現。所以按字頭壹算,字數就多了很多。《集韻》的缺點是對字的來源不加說明,不過字訓以《說文解字》為根據,反切多采自《經典釋義》,《集韻》是壹本較好的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