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在先秦時期叫“_”,漢代叫“筷”,明代叫“箸”。《禮記·曲禮尚》中提到“湯者,有菜之用”,《集九篇》中說“有_者,故有食於其中”,《禮記》中鄭玄註“_者,尚好”。《雲仙雜記》載:“襄樊等妳,漆花盤,木筷子,魚尾勺。”
回到第22屆《儒林外史》,“服務員拿了壹雙筷子,兩個小菜,壹盤臘肉。”沈從文自傳,我同時看了小書和大書。小街上的壹個小飯館前有壹個大竹筒,裏面裝著從竹子上砍下來的筷子。
關於筷子的民間傳說也很多,比如姜子牙受神鳥的啟發發明了絲竹筷,妲己用玉簪發明筷子贏得紂王的青睞,大禹治水時為了節省時間從樹枝上取熱食而發明筷子的傳說。普通筷子的長度在22-24厘米左右。筷子有很多工藝品,更多的傳統工藝融入到設計中,成為人們收藏的選擇,也深受外國人的喜愛。
明代陸容《園雜記》中說,吳人怕說“居”與“筷”諧音,故改“筷為快子”。因為吳中的船民和漁民特別忌諱“筷子”,最怕“呆”在船上。如果船停了,船工就沒生意了。他們更怕船“吃”,木船“吃”怎麽捕魚。在這種迷信的諧音思想指導下,“筷子”的反義詞叫做“筷子”以求好運。阿明朝學者李毓衡在《推傍魚雨語》中說得更清楚:“怕惡言而稱美言者,如立而懶之,謂之快。時至今日,因為流傳已久,連那些在學者中被稱為“快男”的人也忘了他們的開始。”雖然明代有人稱“筷”為“筷”,但清代康熙並不承認人們很快會把“筷”字加上竹的前綴。《康熙字典》只收筷子不收筷子就可以證明這壹點。但是,皇帝很難抗拒人們怕忌諱,喜歡口頭抽簽的趨勢。《紅樓夢》第四十集,曹雪芹三處叫“筷子”,兩次叫“_”,四次直接寫“筷子”。
當今社會,筷子的名稱已習以為常,但專家學者在書法、詩詞、文章中仍稱筷子為筷子或_筷子,並不像“推邦余”所說的“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