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學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六書體系,只有同壹意符的字才可隸屬同壹部首。《康熙字典》原則上使用文字的意符作為分類,例如:讀、計、詩、訂、訓、話、誓、變、誾。這九個漢字都歸屬“言部”。
部首原則上是表示壹組文字的***通意義,部首所在的位置並不壹定。例如“鳥部”有“鴃”“鳩”“鳧”“鶯”等字,無論在哪個位置都無礙其分類在“鳥部”內。
部首與偏旁:
部首也是偏旁,是用來作為排列和檢索漢字依據的特殊“偏旁”。部首的範圍小於偏旁的範圍,也就是說:部首壹定是偏旁,它是具有字形歸類作用的偏旁,但偏旁卻不壹定是部首。比如“妳”,偏旁有“亻”和“爾”,部首只有“亻”。
除“壹”、“丶”外,是偏旁的不壹定是部首。部首的概念和偏旁不同,部首是字典中為了給漢字分類而確定的字類標目,是從分析字形結構而產生的。字典中大多數部首是由漢字中具有表意作用的偏旁充當的。偏旁是合體字的結構單位,是由筆畫組成的具有組配漢字功能的構字單位。
部首是從應用功能的角度定義的,而偏旁是從造字構形的角度定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