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的筆畫:點、點、提、點、橫、橫折鉤、撇、撇、橫、橫撇/橫鉤、豎鉤、橫。
遊(拼音:yóu)是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在甲骨文和商周金文中寫作“斿”,模擬壹子立於旌旗之下,後加上“氵(水)”旁成為“遊”字。“遊”的本義壹般認為是旗幟的垂飾,讀liú。後轉指水流,引申為不固定的、經常移動的。“遊”也指河流的壹段。人或動物在水中活動也稱為“遊”。
“遊”有異體作“遊”,指遊玩、遊覽,引申為有目的的旅行,多指求學或求官,又引申為交際、交往。
“遊”和“遊”同音,在1955年推行《第壹批異體字整理表》以前,關於水中的活動用“遊”,在遊玩、遊歷、交遊等意義上,“遊”和“遊”都可以使用。《第壹批異體字整理表》將“遊”作為“遊”的異體字,停止使用。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古文:汓。
《唐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並音猷。水名。《水經註》:淮水於淮浦縣枝分,北為遊水。
又浮行也。《爾雅·釋水》:順流而下曰遡遊。《詩·秦風》:遡遊從之。
又《周禮·天官》: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遊亦如之。註:遊,離宮也。
又《管子·首憲篇》:分理以為十遊,遊為之宗。
又《尚書考靈曜》:地有四遊,常動而人不知。
又玩物適情之意。《禮·少儀》:士依於德,遊於藝。又閑曠也。《禮·王制》:無遊民。又自適貌。《詩·小雅》:慎爾優遊。
又枝葉扶疏貌。《詩·鄭風》:隰有遊龍。傳:龍紅草也。箋:遊,猶放縱也。言紅草放縱枝葉於隰中。又《集韻》徐由切,音囚。義同。
又《集韻》《正韻》並力求切,音留。旌旗之旒也。本作斿。亦作旒。《左傳·桓二年》:鞶厲遊纓。
又九遊,星也。《史記·天官書》:九遊九星,在玉井西南。
又《韻補》葉延知切,音移。司馬相如《上林賦》:拖蜺旌,靡雲旗。前皮軒,後道遊。
又葉衣虛切,音於。萬震《南州異物誌贊》:合浦之人,習水善遊。上視層潭,如猿仰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