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硬邦邦”和“梆梆硬”這兩個詞之前,首先應該弄清楚到底是“邦”還是“梆”。詞形的含糊不清導致書寫上的混亂,有的地方寫作“邦”,有的地方寫作“梆”,在電腦上輸入“yìngbāngbāng”這個拼音時,會同時出現“硬邦邦”和“硬梆梆”兩個不同的詞,到底應該怎麽取舍,肯定大多數人都會犯迷糊。那麽“邦”和“梆”究竟有無區別,這兩個字的隨意替換能否影響意義的表達?
“梆”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釋是:“《集韻》《類篇》卑江切,從音邦。木名也。”又《正字通》:“或以竹作筒,兩頭留節,旁穿小孔,撞之有聲,似古之用。”“梆”字在以上書中的解釋有兩個,壹是木名,二是壹種發聲器。再來說“邦”。《說文解字》中也有對“邦”的解釋:“國也。”又《釋名》:“邦,封也。封有功於是也。”從上可知,“邦”的古義大多是封國,經過發展,逐漸有了國家的意思,見《論語》:“壹言可以興邦。”雖然從本義方面進行探究後認為“梆”具備“堅硬”這壹義素應該是“yìngbāngbāng”的正確形式,但是《現代漢語詞典》將“硬邦邦”作為唯壹正確的形式進行收錄,肯定有其原因,需另作分析。那轉換思維來想壹下,會不會“硬”字後面的“bāngbāng”沒有實在意義而只摹聲呢?
查閱資料可知,關於“硬邦邦”的解釋並不多,只有《小學語文教學疑難答問》中曾以它為例:ABB式的形容詞中,其中的重疊詞綴‘BB為輔助成分,並沒有實在的意義,它在與‘A構成ABB式形容詞時,壹般只取其聲,不取其義,因此有時候同壹個ABB中的‘B常出現同音(或近音)而不同形的字。”[1]此作者的這壹觀點正好可以解釋我們的困惑,即“硬邦邦”壹詞中的“邦邦”本沒有實實在在的意義,在這裏它只起表音的作用,既然是不表意義,那麽選取音同或者音近的字也是可以的,所以出現了“硬梆梆”、“硬幫幫”甚至是“硬綁綁”等不同的詞語形式。
盡管“yìngbāngbāng”這壹語音形式存在不同的書寫形式,但是最終選擇“邦”字作為最佳形式進行收錄,應該約定俗成的作用比較大壹些。
二.“硬邦邦”和“梆梆硬”的結構分析
“硬邦邦”是屬於ABB重疊式的形容詞,它是壹個中補型的結構,“硬”是主要的成分,其中的“邦邦”,上文已分析,已經沒有了比較明顯的詞匯意義,只起表音作用,盡管它在單獨存在的時候仍表示意義。在“梆梆硬”(AAB)中,“梆硬”完全可以獨立成詞,它是壹個偏正型結構,“梆”對“硬”限定說明,像梆子壹樣硬。不僅如此,它還可以形成ABAB形式,即“梆硬梆硬”,用來突出壹個東西硬的程度。
在“梆硬”這個詞中,把“梆”這個詞素進行重疊就會得到“梆梆”,形態變化後增加“加強態”的語法意義和強調的意味,同時也加深修飾程度。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梆梆硬”可在其中間插入“地”,即“梆梆地硬”,說明“梆梆硬”就是壹個詞組,所以《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收入了“硬邦邦”而沒有收入“梆梆硬”,這就其中的原因所在。
三.“梆硬”和“梆梆硬”的造詞理據
“梆硬”和“梆梆硬”這兩個結構的不同,並非只差壹個“梆”字,細究壹下就會發現,意義的輕微差別實質上是由背後的理據不同所致。
“在語言的這壹自組織過程中,每壹促進或激發語言存在、變異和發展的動因,我們都把它稱作:‘理據。理據有廣狹之分,廣義的理據指整個語言系統自組織運動的動因。狹義的理據指語言的某壹層面的理據。從理據學角度看,語詞同時具有理性意義(詞義)和背後支持它的理據。” [2]
具體到“梆硬”和“梆梆硬”,它們的理性意義都是表示物體“硬”這壹屬性,但是其背後的理據支撐卻不同。“梆”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的解釋主要有以下三個:“①打更等用的梆子。②<方>棍子等敲;打。③擬聲,敲打木頭的聲音。”[3]雖然不同的詞是用同壹個字創造出來的,但是對不同義項的選擇導致造詞理據的不同,這也是不同詞表義不同的原因。上文在探討結構問題時談到,“梆硬”壹詞的詞義是“像梆子壹樣硬”,理據的語言表達應該是:梆子是壹種打更用具,壹般用竹子或者木頭制成,材質硬,符合詞典的第壹個義項。而“梆梆硬”壹詞的理據卻側重於“硬”這壹特性的聲音表達,符合詞典的第三個義項,敲打木頭是會發出響亮的聲音,故用“梆梆”來擬聲。
四.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分別從古義、內部構造以及理據分析了“硬邦邦”和“梆梆硬”兩個結構的差別,以期在今後的使用中能夠盡量分辨開,不再因混淆不清而產生詞語的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