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壹般指在規定的基礎上留有回旋的余地。
“原則”本來是壹個剛性的規定,壹旦變身“原則上”,基本上就意味著無原則。“原則上”變成無原則,執行政策就有了很大的遐想空間。
原則是個外來語,但“原則上”絕對是中國人創造的壹個名詞。它與原則當然有著十分緊密的關系,表面看起來兩者意思差不多。其實不然,原則與原則上,差別遠了去了。所謂原則,就是執行的標準,遵守的規範,奉為圭臬,尊為信條。
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能違反。而“原則上”則是:這麽做是違反原則的,但是出於這個那個原因,是可以找個借口,尋個理由,偏向壹點,違背壹下很多事情,壹旦說是原則上,那麽就意味著有回旋的余地,有活動的空間,可以不那麽原則了,可以變通、變更甚至是變卦。
政策法規成為某些手握權柄者可以隨意解釋的條文,與制度設計本身不嚴謹有著直接關系。這不是壹時疏忽,有的就是故意留下權力後門,為的是日後權力尋租操作起來方便。
擴展資料:
將“原則上”“壹般情況下”的籠統而彈性十足的表述換成“不準”“嚴禁”,是從嚴從實、更嚴更實約束幹部行為的針對性、強制性的“必須”。這要求幹部們轉變萬事找借口的觀念,堵住僥幸心理,對於原則、規矩必須無條件遵守。不要拿骯臟的、扭曲的觀點做文字遊戲,甚至把自己的醜陋行為“美其名曰”。
其次,嚴禁必須有嚴而必禁。嚴是指制度、規矩嚴,但絕不能作為墻上畫、桌上文件成為擺設,必須要按照此執行,不能做的就不要做,違反了就要受到懲罰,才能使有嚴必禁,進而有法必依,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者失去市場。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活用”規矩也畫不出方圓。對於壞規矩,沒有任何彈性可言,就是要“不準”“嚴禁”,才能守好規矩,促進規範。?
參考資料:
人民網:少點“原則上”的彈性?,“嚴禁”才能促規範
人民網:不要讓“原則上”成為權力尋租的後門